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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 停车?场建设的专项—规划由城乡》规划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求组织》编制按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甘》肃省和陇南市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城市】停车场?建设:要,加强与园林》绿化、?城市景观等人—居,环境的协调不—。能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陇南市!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规划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要具》体标准可《以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 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应当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大型建筑项目、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必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配建停车【场进行严格审查没有!配建:、,增建停车《场的以及没有—对,大型建筑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核发相关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 , 第十条 规划】。部门审查停车场设计!、施工方案应当【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停车场竣工【验收应?当通知公安交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未经规划部—门同意和未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停车场—的设计方案 — 第十《一条 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禁止将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  【   在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推广的《需要建设、改造或】预留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要求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旅!游区、居民》住,。宅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必须依据规划以及!规定的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 ,(一)火《车,站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和会展场所;  ! , (三)《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点;    【(四:)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  【  (?五,)其:。他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建筑 》。 第?十,三条: 新区开发包括】旧区改造等均—应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停车场(库)【进行规划、》。设计、许可、验收】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等,确《因场地等条件所【限,:难以配建、增—(,扩)建?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所缺停—车泊位的《数量情况缴》纳易地建设停车场】费,用居住区停车位原】则上应在用地—范围内解决》建设单位《不缴纳易地》建设停车场费用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易地【建设停车场费用按】照停车泊位收取【并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统一标—准     易地!建设停?车场费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上缴市《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第!十四条 》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停车场达不到改变功!能后的?配建停车位标准【的应当按改变功能】。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增加》停车位  —  : 配建、增》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独》立公共?。停车场的有关部【门可在?土地供应、收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   ?按,配建标准建设的地】。下停车场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第十六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 ,   ? 政府储备的—待建土地经公—安交管、规划、【国土部门核准可以】设立临时性公共停】车,场 ?    企》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待建土地按规定申办!临时性公共停车场 ! 第十七条— :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状况和车辆!停放需求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和书》面征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及路边—公共场地设置—施,划停车泊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  公安交管部【门,在设置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时应当【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等—国家有关《标,准,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停车标志 【    《停车标志应当清晰】标明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泊位使用】。时间     】施划新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城建】、城管行政主管等部!门举行听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八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会同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