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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建筑工程项—目特点需要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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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开标会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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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开标《。会议: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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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开标》。。会议程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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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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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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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 :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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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五)未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 (六)无相!。应资:格,建筑师签章的;【
(七】),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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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从》区域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根据招标建筑工程!。需要从区域》外聘请并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的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
第三十】条 在评标答疑】中,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需要向投标》人质疑时投》。标,人可以到场》解释:或澄清?。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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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推荐?。1-3个《中标候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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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信,誉、:。业,。绩、方案优劣—确定中标方案—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
!第三十四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各投标文件未—能,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当依法进行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产生3名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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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起15?日内:携招投标情》况有:。关材料到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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