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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阿署发〔200】7〕2号 !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开发区各大企业【 》      阿【拉善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行署—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署审投发〔2—00:6〕1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内政字〔—20:05〕?2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阿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指以:行署或者三旗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建设主体、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投资项目;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投资项目;地—方国有独资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三条  盟旗两级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列入经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办法  !  — ,   ?审计机关对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用外国政!府、社?会团体、民间捐赠】。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投资【项目审计《时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第四条 ! ,。审计机关对本级或下!一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中:。央和上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 第五条  各【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交通、农牧—业、林业、水利等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安排计划、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等及!时提交?本,级审计机关 【 : :第六条  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结合】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投资:项目审计工作—重点纳入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七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协助【审计机关开》展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 第八?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投资项目【审计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及审计力量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   【  : (一)审》计机关直接审计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    》 :      (】二):审计机关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审计;  ! , 《。      (】三)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参与审计 !。 第九条》  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 ,     》(一)对投资—项目:总预算和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 《 ,    (》二)对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和!前期:工作以及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   】   ? (三)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      】(四)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招投标、工程承!发包情况单位资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以及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 ,(五:),。对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核?算情况进行审计; !   《。   —。   (六)对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收入、结余资金!进,行审计;  —    !   (七)对尾】留,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 , : :      (】八):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对》其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 ,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必须经过—审计机关审计  】 : ?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订建设!工程有关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  ?    建设单位】应当在投资项目【开,工后3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项目立《项资料    【  —。。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提交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给《予答复提出实—施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署【审投发〔200【6〕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审》计 — 第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拒绝、《阻碍:审计的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  —      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的投—资项目审《计由: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审计时发现有关单位!正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按规】定通知财政等—有关部门停止拨款已!拨付:。的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工商等机关协助!执行 ? :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进行监督发现!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重新组织—审计;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 第《十六条  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审》计机关对《工程价款所作的【审计结果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或【者相关单位确定最】终结算额的》依据  《 : ?。 ,。    《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未执行审计结论而违!规多付工程款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 —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或涉嫌犯罪行】。为,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 ?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年终》应将投?资项目审计结果报】告本级政府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应在:当地进行通报  ! ?。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审计廉政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依法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开展投资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盟【审计: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