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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2-06!-29
大》署办〔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有关部门驻!加各企事业》单位
— 近年来我区的雷】。电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电力、交通、石【化、金融、通—信、城市基础设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遭《雷,击损坏的事故日【益频繁仅201【0年:我区就发生》雷电灾?害,51:起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0〕》19号)《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我区雷电灾害预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建筑物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爆炸危险环境、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在设!计前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设计单位要按照大】兴安岭地《区防雷中心出具的】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项目?类别:划分: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必须由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审核审核《合格: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防雷设计图纸—方可交付《施工防雷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有变更【需重新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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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地:。区,防雷中心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填写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报告:作为防雷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未取得大兴】安岭地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建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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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内部【防雷装置安装应由】具备乙级以上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地区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做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属国家强检—项目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凡》有防雷?装置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检测【
六、加!强我:区中:。小学校防雷装置【的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资金落实和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最】大限度地降低—雷,击风险消除雷击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教学设施等财产安全!
七【、对于?在建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按以【上条款要求》。根据各自情况及时】予以变?更或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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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上手》续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区气象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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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建设】、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与地《区气象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每年!将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共同做好】我区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十、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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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当《地防雷办《公室报告并协助当】地防:雷办公室进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雷电】灾情收集电话04】57--《-,2731《。672 2【73167》3,电子《邮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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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执行大署】办〔2010—〕62号文》件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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