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6-29》 大署办〔2011!〕4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有关?部,门驻加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区的雷电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电力—、交通、石化、金融!、通信、城市基础设!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遭雷击!损坏的?事故日益《频繁仅2010【年我区就发生雷电灾!害51起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0〕1《9号)?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我区雷》电灾害预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建筑物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爆炸危险《环境、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在设计前【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设计单位要按】照大兴?。安岭地区防雷中心】。出,具的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项目类别【划分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必须由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审!核审核合格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防雷设》计图纸方可交付【施工防雷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有,变更需重《新,报审    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地区防雷《中心: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填?写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报《告作为防雷》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未取得【大兴安岭地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建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内部【防雷装置安装应由】。具备乙?。级以上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地区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 ,    五》、做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属国家强!。检项目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凡有防雷装置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检测 》。。 :   六、加—强,我区中?小学校防雷装置的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资金落》实和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最大限度地降低雷击!。风险消除雷》击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教学设施等财产安!全 :。    七、【对,于在建?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按以上条款!。要求根据各自情【况及时予以》变更或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八、以上手!续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区气象局窗口办理 !    九、安】全,、建:设、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与地区气象!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每《年将:。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共同做《好,我区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  :  十、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当地】防雷办公室报—。告,并协助当地防—雷办公?室,进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   雷电灾情收】集电:话,0457--—-2731672】 273167!3,电子邮籍  】。 ,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执行大署办—〔2:010?〕62号文件—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