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雷电灾害增》多趋强对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危害越来【越大雷?电,灾,害,作为联?合国公布的10【种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在我国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国!家和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要求】防雷减灾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职能我【区自成立行》政审批大厅以—来,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逐步【开展但仍然存—在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擅》自开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给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大量的!隐患为有效防御【雷电灾害切实—做好我区《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黑龙江省实施〈【气象法〉《办法:和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在大兴【安岭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必须依【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三章【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报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 二、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有变更需重新—报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三、防雷】装置未经气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
】
【四、:气象部门要依—法、规范、严—格实施防雷装置行政!审批工?作要高?度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杜绝安全隐》患保障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建设《。、安监、消防—、气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站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共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 :五、:行政:服务中?心要: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建设【项目政府集中审批】联办程序加强对联】办审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