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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 锡盟!建,设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锡署建建〔200!7〕82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鼓励有序—竞争预防和遏制腐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活动 第三!条 盟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 》第四:条 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采取事前报告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 》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    1、招【标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 2、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计划安排》。。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评标方法及开标评】定工作具《体安排?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 3、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及》媒,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4《。、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二)对资格审查!的,监,督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 》   ? 3、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行为是《否故意设置招—投标:门槛: ,。  :   (三)对开标!的监督  —   1《、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2、《。对没有拦标价的是】。。否公开?;    —。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公开 —  :  (四)》对评标的监督—     1、】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 2、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3、评标!方法、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4、评标报告—的讨论通过推辞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五)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  1、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     2—、,定标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七:条 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信息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文件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时应当在!开标前责令》招标:人进行修改 第】八条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须提前》。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开标具体时!间、地点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最早在评标开!始前40分钟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从符合有关规定】的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 】 第十条 》行政监督部门—派人对评《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获知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后不得与外【界进:行信息联络》 , 第十一条 —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须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和格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发现—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所在行?政监督部门同意监督!人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一,)在开标《过程中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要求招标人暂】停开标或《依,法宣布?。开标结果无》效     (】二)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有权检查—评委的打分结—果必要时《可要求评委对有疑】问,的打分?予以解释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有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取消违规人员的评!标资格和相关人【员,的工作如有严—重违:规行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中止】或取:消,评标活动另行组织评!标或做出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 【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人】员可以?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的 !。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 !    3、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  5?、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第十三条 —对不提交招》标报告(含》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以,及不接受行政监督的!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不接受行政监督【的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单位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对》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其它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在》锡盟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大厅—设立锡盟建设局举报!电话:。047?98222787】。。社会各界发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向【锡盟建设局举报 】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锡》林郭勒?盟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