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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绥政—发〔2009〕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绥化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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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六月】十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证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依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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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县道是指《连接县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或,连接县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粮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或国《省道连接乡(镇)的!公,。路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村《道是:指经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确认、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
】 第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逐步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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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五条 市政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具体管理职能由!市级交通部》门履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本地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养护管理考评工作】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的初审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及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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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负总责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执》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在—乡(镇)人民政【府,设兼职或专职—人员协助、》配合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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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县道公路养】护,要执:。行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和》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积极引进、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推进公路!养护机械化进—程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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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乡道?、村道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手册要求要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 :
】第九条? 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设置》。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连同其相应的技术】管理部门组》成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辖区内的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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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采取:“管养分离、专群】结合”的《管,理模式?;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交工验收【后应及时列入养护计!划开展各项》。日常养?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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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农村公路!中,的水泥、沥青高【等级公路的路面养】护统一由各县(市、!。区):公路管理站按—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化!养,护,;乡、村道的路面】保洁、路肩》维护可?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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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逐《步推行?市,场化:运,作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单: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应结合】本地实际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及行政村》。逐,级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状逐:条,线路:责任到人 —
— , 第十二条 —养护生产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 上路作业要!着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具)带《病作业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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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坚持“以养】护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方针通过全面!、科学、常年养【护和规范化管理形成!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达到《“路面平整、—横坡适度、》标志齐全、里—程碑整洁、料堆整齐!、排水?通畅”的《公路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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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绿化要!因路:制宜: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栽、管、护”—相结合可绿》化,路,段,全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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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五条 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按路政》。管理规?定执行村《道的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参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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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人员执法》水平严格管理好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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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结合】养,护,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调动沿线村民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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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可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设《置相关设施限制超】限超载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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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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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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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政对特《殊困难地区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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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贴资金;—。,
《。
》 (三)为确保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
《 ? , (四)受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 《 (五)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 第二十四条【 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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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市、县—两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由其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 , 《(二)企《业和个人捐助—的,资金: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 (三)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公路养》护计划专项》。。。用于村道的》小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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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资金—管理与监督》
】。 (一《)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当?地审计、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
第六章— 附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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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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