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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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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兴安盟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兴安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履行【工,程报建手续
凡!在兴安?盟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施工》任务: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设计》和审查任务
二【、严格执行施工招投!标制度
凡投资!。。5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乌兰浩—特地区(含乌—兰浩特工业园区【),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外埠旗县市凡50】万元以上国》有、集体投资和【国债工程项目以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邀请招标工程项】。目必须在《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在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限额以下《项目管理绝不—允许将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分解后作为】限额以下项目—进行管理
三、按】规定缴纳费》用
各建设】单位、中标》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招标服务费》和定:额测定费《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应收费用【
四:、严禁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各!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对越级《或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给予处罚
五、!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兴安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是!全盟唯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凡建!设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图必须经!审查机构《审查:方可交付使用—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六、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工程不得开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七、严格履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备案更不!得交付使用凡—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的,。建筑工程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要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还要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参》建各方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做出相应处理
!兴安:盟行政公署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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