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  为规《范兴安盟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兴】安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履行》工程报建手续  】 凡:在,兴安盟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施【工任:务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设:。计和审查任务 二】、严格?执,行施:工,招投标制度 — , 凡投?资5: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 乌兰浩《特地区(含乌兰浩】特工业园区)—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外埠旗县市凡50】万,元以上国有》、,集,体投资?。和国债工程项—。目,以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邀请招标工程项【目必须在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在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限额!以下项目《管理绝不允》。许将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分解后—作为限额以下项目】进行管理 三、按】规定缴纳《费用:  :  各建设单位【、中标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招《标服务?费和定?额测定费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应!收费用 四》、严禁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  各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对越级或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给予处罚! 五、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 兴安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是全》盟唯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凡建设】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图》必须经审查机—。构审查方《可交付使用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六、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工程不得】开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七、【严格履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备案更不得交付!使用凡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的建筑工程—。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要】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还要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参!建各方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做—出相应处理 兴安】盟行政?公署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