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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 《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兴安】盟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兴安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履行工程报【建,手续   凡—在兴安盟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施工任务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设【计和审查任务 二、!严格执行施工招投标!。制度   凡投资5!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乌兰浩特】地区(含乌兰—浩特工业园区)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外?埠旗县市凡5—0,万,元,以上国有《、集体投资和—。国债:工程项目《以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邀请招标工程项目!必须在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在】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限额以下项—目管理绝不》允许将?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分解后作为》限,额以下项目进行管理! 三、按规定缴纳费!用,    各建设单】位、:中标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招标服务费—和定额测定费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应收】费用: 四、严禁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各】。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对越?级或无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给予处—罚 五、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兴安盟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是全《盟唯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凡建》设,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图必须经审查机构】审查方可交付使用 ! ,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六、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工【程不:得开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七、严格履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备案更不《得交付使用凡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的建筑工程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要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还》要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参建各方》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做出相应处理】 兴安盟行政公【署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