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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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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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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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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和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方便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工作《中查:找和:运用日常所需—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特!制定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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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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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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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
! : 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兴安盟建设局授【权的兴安盟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旗县市?安监:站”)按分级管理原!则及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合格、有效【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工具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等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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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资金?并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
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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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向安监!站,提供下?。列资料以备审查备案!(,下列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备案单位》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 (一)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并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
(1】)资质证书》。;
— ,(2)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 ,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
, , , (三)》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 :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3)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5)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 (6)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7)!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塔《吊,及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
【
(8)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其登记【备案证书和》现场:。已安装完毕》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手续;
】
(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对其【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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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1)填写完毕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一式四份)
【
(四)】按有关规定提供其】他,需要审查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九条 —勘察单位《应为:施工企业依法提供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文件进行勘》察,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作业人【员,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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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防止: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指导意见
—
第十一条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造型特异《和坡屋面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图【纸)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建议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本单位监理人员准!确掌握应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督促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 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总监只能承担】1个项目的监理工】作,每个项目应》分专业至少各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并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重大危【险源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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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实施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和措施
【。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后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做?好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及时、真【实的按照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填写: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七条 !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的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安?全巡:查员:服装同一企业—应统一?着装上?衣统一?为橘红色与其他人员!做到明显区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施工单位抓好项】目,部的落实工作监【理项目部要做好【督查
《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班—组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工程项目《部应当配备齐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 ,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 (四)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修?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照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 :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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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
5、【挂脚手架;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
5、【。特种设?备,施工;
》 ,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 (一)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登记?建档组织技术人【员检:测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逐级报—告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末应及时统【计当月职工伤亡情】况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当地安监站—
第二十七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长及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救援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
第二十九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第三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周边应连续设置【围档其要求》如下
》 (一)城】区,主要道路沿街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 米墙面不得有破损!达到整?洁、坚固、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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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围墙《宣,。传,标语:内容要符《合安全生产》和城:市文明创建要求做】到字:迹端正大方有—条件的要设》置风:。。景画、图片等;【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大门应美观、—大方:、坚固高度不—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应做彩灯亮—化装饰
》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图牌和警!示标志字迹要—工整、用字规范、】外型几何尺寸—统一:。、整:洁完好其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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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现场大门外—两,。侧应:悬挂“?六牌一图《”六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二《),工地办公《室,应,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上墙公?示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
》。 (三)作业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生产—警示镜?” 施工现场要设】置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 《 ,(四)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配戴岗位胸》卡
?。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要求合理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清晰准确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严】禁在围墙外堆放料】具和垃圾严禁在【公共场地、道路【上拌和砂浆等
【
第三十三条 】 ,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坚实【。、畅通有《条件的主要》道路实?。行硬化处理场内有排!水措施排水通畅【。搅拌机等施工机【具底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区域【地面须硬化处理搅】拌机:四周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
— 第三十四条 【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置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运—输材料、垃圾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撒漏!飞扬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有条》件的出入口要设【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排入:下水道或《河道: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
: ,第三十五条 — ,建,筑施工现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声污染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第三》十六条 《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其要求如下—
—(一)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夏季要进—行绿化、美》化布置严禁在未完工!。程内住宿办公;
! (二)宿】舍应整洁、卫生、】保暖、通《风;:冬季应制定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应制【定消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按》标准搭设《床铺:。并符合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三)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应上墙;
【 (四)应】设置水冲《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
!(五)现《场要:设置:饮水供应点和—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工—。人进场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作业;发生传染病或!病源携带的职工【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定期《保,洁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卫生检《查
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设立门卫室!安排专人值班制定具!体制度、措施
第!。四十一条 建【筑工程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行业》。地方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积极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经验科学组织施】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区、盟两】级安全文明工地和自!治区级示范工—地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章 【 建筑起重》机械:
第四十—三,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使用:、安装、检测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并—依,。照各自职责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
: (二)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的;
(!三)未经《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
(—四)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者登记【标志未置于规定位置!的;
?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使用的情形
—
第四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及要求
— ?(一)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
》。(二)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六条 !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
第!四十:七条:。 :新购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申报》表一:式2份;
【。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六)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
—
(七【)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四十【八条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颁布?前已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第四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向产?权单位核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牌”
第五十!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第五十—一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一式【4份;
】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正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复印【件1份;
—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
(七)安!装(拆卸《)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复》印件:1份;
— (八)安装】(,拆卸:。)单:位参加?安装(拆卸》)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九)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二条】 ,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拆卸)?单位提交《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第五十三条】 安装(》拆,卸)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所,属监管?。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安—监站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的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安装(拆卸【),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的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 ,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使用: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式3?份;
《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
(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原?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时应提供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原件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办理注销《手续后使用登记牌由!原登记部门》收回凭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办理重【新使:用手续
第—五,。十七条 外—埠,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兴安盟行政区!域内使用应具有【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遵照本办—法执行;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的!起重机械不》准使用?
第?五,十八条 《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时应—统筹:考虑塔吊安装位【置多:塔作业无防》撞措:施,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第六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在资格范围内】承,担检测工作》;兴:安盟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进入兴安盟】。从事检测工作—前应: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第五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
】第六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
?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材料;》
》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将—申请:材料报兴安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兴安盟】建设局?窗口从受理》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经盟:安监站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报自治区建设厅审核!批,准
第六十二条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申请延期换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 (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第【。六十三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应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按首次申请应提供!资料提供申请材料并!。。接受:重新审查
— (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三)【。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多次处罚或】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不良的《;
— (四?),上,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六十四条 】。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等材料申》请补办
第六【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应】当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向自】治区建设厅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处罚: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旗县市!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六十:七条:。 发生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第?。六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不良记录达】到一定程度的(【自治区安全大—检查中停工、盟市】安全:检查中被《停工、日常安全【监,督中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请自治区建设厅!吊销
第六章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
第七十二条— 盟安监站负—责全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治区建设—厅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五月和十月—分两次进行
—
第七十三条 【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 (三)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十,。四条 考核程【序
(一!)凡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向】盟安监站《报名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 (二)对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 (三)对提出考!核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盟安监?站应在考核前1【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自治区建设厅】复审经?复审:合,。格后由?各盟市向《申请:人员分别核发准【考证
【 (四?)自治区《在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在接:到自治区通告后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 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七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七—十,七条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十】八条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七!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
: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 ,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 :。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
第八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正,常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八十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否则不予【。延期复核《
第八十三条【 继续教》育与每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同时进!行参加继续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注【明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情况
】
第:八十四条 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予—以办理资格》证书:延期手续
第八十!五,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盟安监【站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盟安监站受理初【审后报建设厅—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第八《十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延【期,复核:申请表;
】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三)》。体检合格证明; 】
—(,四)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
! ,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
第八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
?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的;
【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七章 —安全防护用品 【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八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十—条 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
: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企!业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
第九十二条 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企《业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九《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五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方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施工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报监审查】制度凡?新开工工程按—层级监管的》原则(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在盟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旗县》。市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在开】。工前十五天内—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安全《报,监审查手续所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经现场《核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办理安全监》督,审查书
第九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首层封!闭、主体封闭前和】装修阶段由企业安全!科、监理项目部初】验符合要求后应当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考核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监督机构】根,据三次考核结果【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以及》国家:、自治区工程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一〇〇—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 (一)进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检验报告;》发现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可【依法立即做出责令】暂停:施工的处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施》工现: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施工隐!患消除后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情况属实的方可继】续施工?;
《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五)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第—一〇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监督【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人》员和被检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拒,绝签字的《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报告
?
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一〇二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结?果记:入施工、《监理:。单位不良行为档案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是否延?期和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条件
第一〇【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督促落?实
:
第一〇四》条 监督人员【不准在施工单位兼】职或进行有偿咨【询服务?;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施工?单位的人、财、【物为个人提供—服务;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徇私偏—袒、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不准接受施工企业】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不准》强行指定施》工单位购买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等—;不准到施》工,企业报?销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〇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章— 附 则 】
第?一〇: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第一〇】七条 本办—法由兴安盟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一〇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