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
!。
,
关?。于印发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和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方便—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工作中查找》和运用日常所需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特制定【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
《。 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兴!安盟建?设局授权的兴安【盟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 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旗县市—安监站”)按分【。级管理原则及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合格、有】效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工具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等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资金并《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
【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向安监站提供】。下列资料以备审【查备案(下》列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备《案单位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 , (一)》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并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
《。。 , (1)—资质证书;
】 (2)—。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 : (三)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3)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 (6)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 (7)—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塔—吊及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
:
, (8—)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其登【记备:案证书和《现场已安装完—毕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手续;《
,
(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对其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 (10)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填写完—。。毕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一】式四份)
【 (四)按【有关规?定,提供其他需》要审查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九条】 勘察单《位应为施工》企业依法《提,供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文件进—行勘察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作业人员—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防止《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造:型特异和《坡屋面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图纸)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建议【。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本单《位监理?人员准确掌握应【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督促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总监只》能承担1个项目的监!理工作每个项目应分!专业至?。。少各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并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重大》。危险源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实施—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和!措施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后—报书面材料
—
第十六《条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做?好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及时、!真实的按照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填:写,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七【条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的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安全巡查》员服装同一企业应】统一:着装上衣《统一为橘红》色与其他人员—做到:明显区?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施工单位!抓好项目部的落【实工:作监理项目部要【做好督查
】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班组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工程项目】部应当配备齐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修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照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
,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3、悬挑式【脚手架;
】。 4、门型脚【手架;
【 5、挂脚手【架;
》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3、隧道工程施!。工;
》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 5、特种】设备施工;
—
?。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
: (一)—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 ?(二)地下暗挖【工程:
: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登【记建档组织技术人】员检测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逐》级报告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末应及时统计当【月职:工伤亡情况》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当地安监站
】。。第二十七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长,及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救援
第二】十八条 《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章 文明《施工:
: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周边应连续设置!围档其要求如—下
【 (:一)城区主要道【路沿街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 米墙面不得有破!。损达:到,整洁、坚固、美观;!
,
(【二)围墙宣传—标语:内容要符《合,安全生产和城市文明!创,建要:求做到?字,迹端正?大方有条件的要【设置风景画、图【片等;
【。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大:门,应美观、大方、【坚固高度《不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应做彩?灯亮化装饰
—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图牌和警示标志【字迹要?。工整、用《字规范、《外型几何尺寸统一】、整洁完好其—要,求如下
! (:一)施?工现场大门外两【侧应悬挂《“六牌一图”六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二《)工地办《公室应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上墙公》。示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
—(三)作《业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生,产,警示镜” 施工现场!要设置?。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四):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配戴岗位胸!卡
: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要求合理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清?晰,准确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严—。禁在围墙《外堆放?。料具和垃《圾严禁在《公共:场地、道路上拌和】砂浆:等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坚】实、:畅通有条件》。的主要?道路实行硬化处理场!内有排?水,措施排水通畅搅拌机!。等施:工,机,具底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区域地面】须硬化?处理搅?拌机四周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
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置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运输材料】、垃圾?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撒漏飞扬《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有条件的!出入口?要设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排入下水道或!河道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
第三十】五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声污染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其要求如!下
《 (一)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夏—季要进?行绿化?、美化布置严禁【在未完工程内住宿】办公;
》 ? (二)宿舍应【整洁、卫生》、保暖、通风;冬季!应制定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应制《定消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按标】准搭:设床铺并符合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
(三)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应上墙;【
《 (四)应设【置水冲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
? (五—)现场要设》置,。饮水供应《点和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工人:进场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作业;】发生传染《病或:病源携带的》职工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
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 第三十九条— ,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定期保洁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卫生检查
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设立门卫】室安排专人值—班制定具体》制度、?措施
第四—十一:条 建《筑工程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行业地?方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积极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经:验科:学组织施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区》。、盟两级安》全,文明工地《和自:。治区级示范工—地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
第四章 — ,建筑起重机械 【
第四《十三条 《 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使用、安装、—检测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并【依照各?自职责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 有下列情形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 (?二)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的;
【 :(三)未《经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四:)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者】登记:标,志未置于规定位【。置的;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使用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及【要求
【 (一)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 (二)【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六条 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
第四—十七条 新购【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申报》表一式2份;
【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
《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六)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
《
, (七—)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四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颁布?前已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第四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向产》权单位?核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牌《”
第五十—条 :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第—五,十,。一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一式4份;—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正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三)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复印件!1份;?
: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 (七)【安装(拆卸)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复印!件,。1份;
《
?。 (八)安—。装(拆卸)》单,位参加安装(拆【卸):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拆卸)!单位提交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第五—十三条 安装(拆!卸)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所属监】。管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安监站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的!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安装(拆《卸)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的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 , :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使用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式3份!;
:
? ,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 (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原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时应?。。提供: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原件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办理注销】手续后使用登记牌由!原登记部门收回凭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办理重新使—用,手续
第五十【七条 外》埠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兴安—盟行政区域》内使用应具有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遵照本!办法执?行;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的《。起,。重机械不准使用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时应统筹《考虑塔吊安装位【置多塔作业无防撞措!施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第《六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在资格范围【内承担检测工作;兴!安盟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进入兴安盟从【事检测工作》前应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
第:五章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
!第六十一条 —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材料;《
《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
? ,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 ,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将申请材《料报兴安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兴安盟建设—局,窗,口从受理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经盟安监站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报自治区建!设厅:审核批准
》
第六十二条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申请延期换】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第六十三【条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应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按》。首次申请应提供【资料提供申请材料并!。接受:重新审查《
》 (: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
《。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三)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多次处罚】或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不良—。的;
】(四)?上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六十四条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等!材料:申请补办
》
,第六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应当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向—自治区建设厅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处】罚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旗》县,市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六十七条》 发?生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第六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不良记】。录达到一定程—。度的(自治区—安,全大检?查中停工《、盟:市安全?检,查,中被停工、日—常安全监督中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请,自治区建设厅吊销 !
第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七十二条 —盟安监站负》责全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治【区建设厅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五月和十月分两】次进行
第七十】三条 ?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 , (三)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七十四条— 考核程序
【
(—。一)凡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向盟:安监站报名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二):对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三)】。对提出考核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盟安监站应》在考核前1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自治》区建设厅《。复审经复审合格后由!各盟:市向申?请人员分别》核发准考证》
《 (四)自治区】在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在接】到自治区通告后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 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七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七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十八条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七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 ,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
?。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
《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八: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正常】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八十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否则不予延期复【核
第八十三条 ! ,。继续教育与每—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同时进行参加继【续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注明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情?况
第八十四【。。。条 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予以!办理:资格证?书延:期手续
第八十】五,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盟安监站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盟安监站》受理初审后报建设】厅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第八十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延—期复核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三?)体检合格证明;】
(】四)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
【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 ,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七章— 安全防护用品】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
: :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八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十条 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企业《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第九十》二条 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企业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九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五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方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施工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
第八章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报监审查《制度凡新开》工工程按层级监【管的原则(》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在盟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旗县市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在【开工前十五天—内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安全报监《审查:手续所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经现场核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办理安全监!督审查书
》
第:九十八条 》 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首层封】。闭、主体《封闭前和装修阶段】由企业安《全科、监理项目部】初验符合要》求后应当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考核?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监督机—构根据三《次考核?结果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以及国家、【自治区工程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
第一?。〇〇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 (》一)进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二)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检验报》告;:发现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可》依法立即做出—责令暂停《施工的处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施工现【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施工隐患消—除后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情况属实的方可】继续施工;
【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五)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第一〇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监督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人员和被《检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拒绝签字的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报—告
》 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一〇二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结果记》入施工、监理单位不!良行为档案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是否延期和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条件
】
,第一〇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一〇四条 !监督:人员不准在》施工单位《兼职或进行有偿咨】询服务?;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施工单位—的人、财、物为【个人提供服务;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徇私偏袒、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不准接受施【工企业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不准:强行指定施工单【位购买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等;不准》到施工企业报—销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〇五条 》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章 】 附 则》
第一〇六条】。 ,。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第一〇】七条: 本办法由兴安】盟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一〇【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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