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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和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方便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工【作中查找和运用日】常所需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特制定兴安》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兴安盟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
— 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兴安盟建设局】。授权的?兴安盟?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各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旗县市安监站】”)按分《级管理原则及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施工技?术使用合格》。、有:效的防?护设施推进》施工:。现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工具!化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等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资《金并: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
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向安监站《提供下?列资料以备审查备案!(,。下列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备案?单位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 (》一)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并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
】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
(【1):资,质证书;
》
《 (2)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
(三【)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3—)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5)—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
?。 :。(6)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 (7)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塔吊及《。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
(!8):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其登记备案》证书和现《场已安装完毕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手续;
》
, (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对其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 ,(,。10:)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填写完毕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一式四份)
! (四)按有关规!定提供其他需要审】查,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九条 勘】察单位应为施—工企业依法提供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文件进行【勘察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作业人员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防止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造【型特异和坡屋—面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图纸)《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建议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本!单位监理人》员准确?掌握:应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督促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
: 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总监只能承担!1个项目的监—理工作每《个,项目应分专业至少】各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并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重大危险源【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
?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实施《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施!工工艺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和措施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后》报书面材料
—
,第十六条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细—则做:好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及时】、,真实的?按照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填【写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七条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的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安全巡》查员服装同一—企业:应统一着装》上衣统一为橘—红色与其他人员做到!明显区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施工单位!抓好项目部的落实】工作:监理项目部要做【好,。督查
》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班组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工程项!目部应当配》备齐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
:。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四)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修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照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
《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 ,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 , 5、挂《脚手架;
】 , ,6、吊篮脚》手架;
】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
《 3、隧道工程施工!;
? ,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 5、特种设备施!工;
《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 ?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 (一)【。深,基,坑,工程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登记】建档组织技》术人:员,检测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逐级报》告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末【应及时统计》当月职工伤亡—情况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当地安】监站
第二十【七条: ,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长及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救援《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第三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周边】。应连续设置围档【其要求如下》
: (—一)城区主要—道路沿?街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 米墙面不得—有破损?达到整洁、坚固、】美观;
》 (—二)围墙宣》传标语内容要符合安!全生产和城市—文明:创建要求做到字【迹端正大方有条件的!要设置风景画、【图片等;
!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大门应【美观、大《方、坚固高度不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应:做彩灯亮化装饰【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图牌和】警示:。标志字迹要工—整、用字规范、外】型几何尺寸统—一、整洁完好其要】求如下?
【(一)施工现场大】门外两侧应悬—挂“六牌一图”六】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二!)工地办《公室应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上,墙,公,。示,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 , (三》)作业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生?产警:示,镜”: 施工现场要设置】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 (四)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配戴岗位—胸卡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要求合理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清晰准》确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严,禁在围墙《外,堆放料具和垃圾严】禁在公共场地、道路!上拌和砂浆等—
: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坚实【、畅通?有条件的主要—道路实行《。硬化处理场内有排水!措施排?水通畅搅拌机等施】工机:具底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区域地】面须硬化《处理搅拌机四—周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
?
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置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运输《材料、垃圾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撒漏飞》扬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有条!件的出入口要—设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排入下水道或河道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
第三》十,五,条 : 建筑施《工现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声,污染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
第三十六条 】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其要求如下】
:。 , ?(一)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夏】季要进行绿》。化、美化布》。置严禁在未完—工程内住宿办公;
!
(二)宿!舍应:整洁、卫《生、保暖、》通风;?冬季应制定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应制定》消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按》标准搭设床铺并【符合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三,)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应上墙【;
— (四)应设置水】冲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
(】五)现场《要设置饮水供应【点和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
】。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工人进场—。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作业;《发生传染病或病【源携带的职》工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
第三《十,八条 ? 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定期保洁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卫,生检查?
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设立》门卫室?。安排专人值班—制定:具体制度、措施【
,
第四十《一条 建筑工程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行业地方!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图集积极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经验》科学组织施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区、盟两级安】全,文明工?地和自治区级示范工!地
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
第四章 — 建筑起重机械【
?第四十?三条 ?。 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使用、】安装、?检测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并依照!各自职责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 ,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 :(二)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的;
】 (三?。)未经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 (四)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者登记标志!未置于规定位置【的;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使用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及要】求
【(一:)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 , ?(二:)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六条】 ,。 ,盟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盟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
第四十七【条 新购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申:报,表一式2份;
】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
— (七)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四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颁布前【已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
第四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向》产权单位核》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备案!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牌”
!
第:五十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前应当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
,第五十一《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一式:4,份;
【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正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三)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复印件1份;!
,
: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 (七)安》装(拆卸)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复印件《1份;
【 (?八,)安装(《拆卸)单位参—加安装(拆卸)【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拆卸》),单位提交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
第五十《三条 《安装(拆卸)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所—属监:管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安监?站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的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安《装(拆卸)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的?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使用《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式3份;
】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 (五)《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
(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1份
《。
?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原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时应提供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原?件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办理注销手续!后,使,用登记牌由原登记】部门收?回凭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证】办理重新使》用手续?。
,
第五十七条 【 外埠?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兴【安盟:行政区?。域内使用应具有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遵照本办【法执行;《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手续的起重机械】不准使用
》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时应!统筹考虑塔吊安装位!置多塔作业无防【撞措施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第六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在资格范围内承担!。检测工作《;兴安盟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进入兴安盟从事检!测工作前应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第五: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 :
:第六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材!料;:
》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 ,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 ,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 ,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将申请》材料报兴安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兴安】。盟建设?局窗口从受理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经盟安监—站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报自治—区建设?厅审核?批,。准
第六》十二: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申请延》期换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第,六十三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应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按首次申》请应提供资料提供申!请材料并接受重新审!查
(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
】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多—次处罚或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不良的;—
? : (四)上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六十四条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六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等材料申请补办!
,
第六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应当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向自治!区建设厅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处罚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旗县市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六十七?条 发《生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第六《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不良记录达到一!定程度的《(,自治区?安全大检查中停工、!盟,市安:全检:查中被停《。工、日常安全监【督中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请自治区建设厅!吊销
《
第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第七十一条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七十二条 盟安监!。站负责?全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治区建设《厅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五月和十月分两次】进,行
第七十三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 (三?)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十四条 考核程】。序,
《 (一)凡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向盟安》监站报名《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 (二)对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三)对【。提出考核《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盟安监站应在】考核前1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自,治,。区建设厅复》审经复审合格后【由各盟市向申请人】员,分别核发准考证【
(【四)自治区在—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在—接到自治区通告【后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 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七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七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十:八条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七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 , :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 :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八】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正常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八十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否则不?。予延期复核
—
第八十三条— 继续教育与每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同时【进行参加继续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注,明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情况
第!八十四?条 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予】以,办,。。理资格证书延期【手续
《第八:十五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盟安监站【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盟安监【站受理初审后报建设!厅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
第八?十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延期复核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三)—体检合格证明—;
》 (四)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
?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的;
!
《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 安全防护用品
!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
第八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十】条 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企业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第九十!二条 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企业《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九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十,五条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方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施:工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
,
第九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报监?审查制度凡新开工】工程按层级》监管的原则(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在盟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旗县市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在开工前《十五天?内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安全报?监审查手续》。所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经现场核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办理安全监督】审查书?
第九十八条 】 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首层封闭、主—体封闭前《。和装修阶段由企【业安全科、监—。理项目部初验符合要!求后:应当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考核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兴安—。盟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第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监督机】构,根据三次考》核结果?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竣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以及国—家、自?治区工程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
第一〇《〇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 ? (一?)进: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检】验报告;发现—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可依》法立:即做出责《令暂:停施工的处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施工现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施,工隐患消除后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情况属实的方可继】续施:工;
《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五)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
第一〇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监:督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人员和被》检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拒?绝,签字的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报告!
—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一〇二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结果记入施【工、:监理:单位不良行为档【。案,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是否》延期:和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条:件
第一〇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督促落实
】
第:一〇四条 监督】人员不准在施工单位!兼职或进《行有偿咨询服务;】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施工单位《的人、?财、物为个人—提供:服务:;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徇私偏袒》、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不准《接受施工《企业: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不准强行指定施工】单位购买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等;不准!到施工企业报—销,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一〇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
第十章 【附 则《
:
第一?〇六条 《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第一【〇七条? 本办法由兴安】盟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一〇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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