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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兴署字!〔,2008〕38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有关部门《。 :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07〕10—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电〔:2008《〕4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盟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廉租住房管理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现就做—好,我盟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目?标、标准和方式 !(一)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二)2?00:8年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其它:旗县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在10月【底前实现应保尽保暂!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平《方米3元/月 【(?三,)200《9年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其【它旗县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暂定补贴《标准:为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每人《每平方米3》.5元/月其—它旗县每人每—。平方米?3元/?月 (四)2】010年各旗县市所!在,地城:区,(不:含前旗科尔沁—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暂定补】贴标准为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每人】每平方米4元/月】其它:旗县每人每》平方米?3元/?月, 二、货币补贴办法! ,(一)享受【货,币,补贴家庭应是所在城!市常住户口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享受货币补】贴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应达到《人均1?3平方米左右 【:家庭现住房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算 】。(二)家庭现住】房是指?。家庭拥有的私有房屋!、,按照原面积拆迁安置!房屋、房改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认购的安居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 租住私有】住房、?。借住他人房屋的【不计入家庭现住房面!积 (三)低】保家庭户数应严格】按民政部门所提供】的为准低收入家庭】范围应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开】展城市低保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34号)所】提出的“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作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月人均!收入标?准”具体发放程【序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操?作,规程(试行》)运行 —(四:)对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家庭每年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由各地人民政府!组织房产《(建:设)、民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廉租补【贴 三、实物—配租办法 (】一)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应是旗县市》所在地城镇常住人口!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按人!均收入和住》房,条件有序轮候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无房家庭!和,人均:住房面积较》低、条件较差—的家庭优《先安排?解决 《(:二)享?受实物配租》家,庭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4人:以上(含4人—),户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3—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2—人,以下(?含2:人,)户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以家庭》人员较少《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孤老病残人员【符合条件的尽—可能结合社会—福利措施《予以:安置 ?:(三)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其租《金,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具体!标准:由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租金和!水、电、暖、—气,、物业等项费—用由享受实物配租】家庭承担 》。,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租金和—费用要给予相应减免!照顾减免的租金和费!用由当地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实物配租实》行动态管理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房产(建!设):、民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每年对实物配租】家庭进行认真—核查:对于超出《保障:对象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退出租赁房】屋 :四、:廉租住房建设 !(一)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逐步提高】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占应】保障家庭的比—例建设廉租住房【由政府?或部门统一直接组】织实施2008年全!盟新建廉租》住,房10?000平《方米、200—套其中乌兰》浩特市6000平】方米、?。120套;》。阿尔山市4》000?平方米、8》0套2009—年全盟新建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50】0套2?010年全盟—新,建廉租住房》40000平—方米、10》00套 (二)!新建 廉《租住房主要采取【。在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普通商品房》中配建方式解决配】建比:例不低于20%和5!%, :如委托相》关,单位:配建廉租《住房的在建设标准】及其收回条件、回】收价格?要,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并在规—划审批、预》售许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 ,(三)政府可】以出资收购或长期租!用部分普《通商品住房用于【实物配租鼓》励以:社会捐赠的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 (《四)新建《。廉租住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节能要《求和建筑规范—结构合理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上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五!、,政策支持 》。:(一)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国务?院(国发〔2007!〕24号)文件【、财政部《(财综〔2007〕!53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内财综〔—2008《〕94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工?程,承包服务《。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建安工程【社会保障费全—额返还不得提取【管,理费 (二【)落实免收政府性】基金政策按》照财政部(财—综〔2007〕【5,。3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收费应按》最低:标准二分之一—收取 ?(?。三)落实免收土【地出让?收入政策《按内:政发〔2007〕】1,0,7号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费用 —六,、资金筹集 —(一)各旗县】市,政府:必须按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发生—一笔划扣《一笔住房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储备【金和管理费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由盟:财政局、建设局安排!并监督执行》。 (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和争取自治》区专项补助解决 】(三)各—级财政下达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货币补贴开支后有!节余的可《以用于?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 七、管理》制度 (一)有!廉租住房《保障要?求的家庭《每,户只能申请一种保障!方式 《(二?)有廉租《住房保?障要求的家》庭首先向城市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初审报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登:记 (三)【。对登记应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按规定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四)《对登记应享受—实物配租家庭—采取轮候《方式分配房源—轮候期间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按规定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房源落实】。后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享受实物配租!同时:停发租赁补贴 】(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保障—标准及相关政策、】办法等内容》;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向居民提供经常性】的咨询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八、责任和要!求, ?(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旗县市长负—责,制旗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财政、房产】、建设?、民政、统计—、,街道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盟行政公署与旗】县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 》,(二)各旗县—市要在住房情—。况普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修!定本地区《“十一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设在各级【房产(建设)—部门增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与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确:定职:能职责和编制配备相!应的领导增》加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办公费】由财政专项》拨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建设开《。支,不得用于《。其它支出《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加快推进民—生,信息:系统建设《。按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8〕54!。号文件要求200】8,年各旗县《市要完成城市低保家!庭和:其它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电子档案录—入工作;《2009年实现廉租!住房基础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2?010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的有效共享 !按照民?生信息系统使用要求!盟社保局、民政局、!建设局三个部—门的网络联通及【与,旗县市对口单位的】网络互连由》盟行:署办公厅负》责电子政《务网络?输信道?的资费?由盟财政《局承担;旗》县市到本级各部门的!。网络输信道工—作由旗县《市政府负责费—用由各自财政—部门承?担 2》008?年年:底前建设《部门:要依托自治》区廉租住房相关【软件系统《完成各旗《县市建设、》房产局与盟建设局盟!建设:。。局,与建设?厅住:房,保障各项数据上【传,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