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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署发【[2008]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  ? : ,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经盟行署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抢抓扩《大内需?机遇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国家、?自治区及《。我盟:。所,确定的扩大》内需项目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实施!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 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一)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 》     !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  》 , 《    (—三)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并重的《原则; 》    — : ,    (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 》。   (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的原则;!  —  :。    (!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 : ,第二:章 项?目准备 —第,。四条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国家》扩,大内需投《资的重点切实加强】盟旗两级《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储备:库由盟旗两级—发改委和项》目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维护和管【理凡上报项目一【律从项目库筛选 ! ,   — 第五条—  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   】 《  :  ?(一)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   ? ?。。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 ,    !(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    【    【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 :   《 ,   —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    】 (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评:价;: 《   ? 《    (八)】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 ,  》  (《九)结论 》    !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    《 ,   》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  》  :  ?(三)建设项目【选址;? 》  :  —。  : (四)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消耗等《;,  —  —   《(五)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 , ,   》    》 (六)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 《。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    —    (八)!招标方案; — :。 , ,     ! , ,(九)?风险:管理方案; 【 :    【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   《 《    (—。十一)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安排; 】   《 , :   (十二)】结,论    ! ? 第七条  】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还应附以下文件 !   《 ?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   — , :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  ?    (四!)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审批》复意见; !。   【。。  :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 第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中心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审意见  【  》 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 》 第三章 工【程管理 《 , 第十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    ! —第十一条  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 第十二条!。 , 实:。行项目监理》制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    【。 第十三条】  :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合》同制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报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 第【十四条  》。工程的主体》设计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从中选中最佳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应依法以总包或】者分包的形式—进行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未经:建设:项目:法,人同意也不得将【工程分包对转—包、非法分包工程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建?项,目开工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盟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向建?设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  —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所需的【外,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与有关方】面,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做到配?套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形成投【资的综合效益 【。 :   》 第十八条 !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除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外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  ?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征:占土地?、林地以及拆迁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和相:应规定 《    ! 第二十条— ,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循环经济法进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降耗    ! ? ?第二十一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建,设项目延误》工期、质量低劣、】严重超?概算、弄《虚,作假、损失浪费或】者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 《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项目评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评审; 】    !。  ?  建设项目评价!的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项目单位要!于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然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产权!登,记后除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以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发:〔2001》〕107号)、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字〔200!4〕1?。。5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字〔2005〕91!号):以及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   】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    【 ? 第《二十七?条  ?资金主管部门应将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盟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项目资金按—。核定的预算合理【有,效,地使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    【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法人对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执行如?确需调整时须—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及资金承诺单位的同!意    !。 ? ,第二十九条  【。项目因故中》。止,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的清—查处理项《目,主管部门须》。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上报主》管部门剩《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和设备的变价收入】)上缴盟财》政  》  《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如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对该地区、部门】停拨:资金抽回资金停批项!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使用:以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项目《建设:法人:。、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 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改委 【    【 第三十三条】  成?立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监察局同《时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各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及盟直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和进度、【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实!行全程、《全方位?跟踪督查监控 【 第三十四【条,  将项目》建设列入《盟直有关部门和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    ! ? 第三十五条 【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的用】地规划、《征地:拆迁、节能评审、】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资,金拨付、电力供应、!物资运输、》供水供气《等方面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在审批报送》等环: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  ? 第三十六!条  建立》项目工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每个项目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向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包括工?程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以及请求上—级和有关部门解决的!事宜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告、季《调,度制度 》    】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建设项目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乱检》查更:不得乱罚款》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干扰建设项目】工作秩?序    【 —。第三十?八条  项》目建设机构、人【。员和项目管理、施】工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方面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盟发改—委负责解《释,。 :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