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署发[200【8]2号
》
,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 》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经盟—。行,署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抢抓扩大】内需机?遇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国家【、自治区《及我盟?所确定的扩大内需】项,目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实】施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 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
》
(一)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
】 :
《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
《
(三)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并重的原—则,; ?
】
:
(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
!
(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的原则; 】
【。 ,
—(,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项目准备《
第四条 【。。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国家扩》。大内需投资的重【点切实加强盟旗两】级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储备库由盟旗两级发!改委和项《目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维,护和管理凡上—报项目一律从项目库!筛选
!
:
第五条 【 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 《
!
(一)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 ?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
》
(》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
《
!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
?
》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
》
(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评?价;
】
!。
(八)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 ,
:
!
?(九)结论 【
【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
【
—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
】
—(三:。)建设?项目选址《;,
《。。
?
【。
:(四)?。。。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消耗等;】 :
?
【
?
(五?。),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 ,
】
?
(六《)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
!。
《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
!
:
(八)【招标方案; —
?
: ?
《
(九》)风险?管理方案《;
【。 ?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
】
《
?(十一)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安【排; 》
【
(【。十二:)结论
】。
】 第七条 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还应附以下文【件,
!
: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
!
?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
—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
!
(四)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审批!复意见; 》
?
【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 ,
第【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中心】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审意见 】
! 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
》
第三章 工程】管理
?
第?十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
《
?
【第,十一条? :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 ,
?。
: 第十?二,条 实行项目【监理制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
?
【第十三条 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合同制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报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工【程的主体设计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从中选中】最佳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应依法以总!包或者分包的形【式进:行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未经建设项【目法人同意也不【得将工程分》包对转包《。。、非法?分包工程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建项目开工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盟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向建设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所需的?外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与?有关方面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做到配套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形】成,投资:的综:合效益
—
!第十八条 》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除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外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征占土地、林地以及!拆迁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和相?应规定
》
, ?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循环经济法进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降耗—
】。
第二十【一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建设?项目延误工期、质量!低劣:、严重超概算、弄虚!作假、?损,。失浪费或者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
《 :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项目!。评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评审;
】
? ?
》
建设项目评价的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二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项目单位要】于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然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产权登记【后,除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以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 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发》〔2001〕107!号)、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字〔2】0,04〕15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字:〔2005〕9【1号:)以:及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
: 《
第二【十六条 《 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
《。 《
第二十七!条 资金主管【。部门应将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盟—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项目【资金按核定的预算】合理有效地使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
,
》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法人对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执行】如,确需调整《时须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及】资金承诺单》位的同意
】 ?
》第,二,十九条 项目【因故:中止: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的《清,查处理项目主管【部门须?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上报主管部门剩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和】。设,。备的变价《收入)上缴盟财【政 :
: ,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如?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对该地区、部门停】。拨资金抽回资金停批!项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使用以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项目建设法人、【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改委 —
!。。 第三十三条 】 成:立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监察:局同:时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各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及盟直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和进度、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实行全程、】全方位跟踪督查监控!
第》三十四条 将【项目建设列入盟【直有:关部门和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
】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的】用地:规划、?。征地拆迁、》节能评审、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资【金拨:。付、电力供应、物】资运输、供水供【气等方面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在审批报送等环【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
— 第三十六条— 建立项目工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每个项目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向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包括工程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以及请求上—级和有关《部门解决的事宜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告、季调度制—度
?
】 第三十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建设项《目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乱检查—更不得?乱罚款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干扰建?设项目工作秩—。序
—。 ,
第三】十八条 项目建】设机构、人员和项】目管理、施工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方:面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盟发改委负责解释】 ,
— ,
,。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