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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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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署—发[2008]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
】兴安盟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经?盟行署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抢抓扩大内【需机:遇,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国:家、自治区及我盟】所确定的扩大内【需项:目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实施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项—目,建设的申《报、:确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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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 】
【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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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并重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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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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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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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 第二章 》项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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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国家扩大内需!投资的重点》切实加强盟旗两级】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储备库由盟旗两级!发改委和项目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维—护和管?理凡:。上报项目一律从【项目库筛选
】 ?
》。 ,第五条 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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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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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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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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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的初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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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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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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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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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 :
】
:
:
(九)结论 】
【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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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
】
(三!)建设?项目选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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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消?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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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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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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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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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方案; !。 ,
》
【
(九)风险管理!方案;
】
【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
!
》
(:。十一)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安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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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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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还应附以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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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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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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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审,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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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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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投资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中心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审意见 》
】
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 :
?
—。 第十一》条 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
?。。
】。第十二条 》 实行项《目监:理制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
》
第十三条! 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合同制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报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
第十四条! 工程的主体【设计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从中选】中最:。佳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
! 第十五条 — 建设工程应依法】以总包?或者分包《。的形式进行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未经:建设项目法人同意】也不得将工程分【包对转包、非—法分包工程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建项目开工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盟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向建设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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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所需的外部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与有关方—面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做到配套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形成—投资的综合》效益
!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除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外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
《。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征占土【地,、林地以及拆迁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和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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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循环》经济法进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降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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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建【设项目延误工期、】质,量,低劣、?严重超概算、弄虚】作,假、损失浪费或者】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法人?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项目评【。价报告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盟级项目由盟【行署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
【
【。
(二)旗县—市级项?目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评》审; 》
】
建设项目!评,价,的内容、《程序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四条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项目单—位要于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然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产?。权登记?后除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以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 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发《〔,2001〕10【。7,号)、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字,〔2004〕15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内》政字〔?2005〕》91号)以及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
【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
】
第二】十,七条 ? 资金主管部门应将!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盟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项目资金按核—定的预算合理有效地!使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法人对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执行【如,确需:调整时须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及资金承诺单位【的同意
【 :
第二十!九条: 项目因故中止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的清查处《理项目主《管部门须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上报主管部门】剩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和设备的变】价收入)《上缴盟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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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如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对?。。该地区?、部门?停拨资金《抽回资金停批项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使用以《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项目建设—法人、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发【改委
【
【第三十三条 成】立,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监察局同时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各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及》盟直: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和!进度、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实行全》程、:全方位跟踪》督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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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将项目建!设列入盟《直有关部门》和旗:县市、盟农》。牧场管理局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
》
】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的!用地规划《、,。征地拆迁、节能评】审、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资:金拨付、《电力:供应:、物资运《输、:供水供气等》方面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在审批报送等环【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
第三】十六条 建—立项目工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每【。个项目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向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包括工程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以及请》求上级和有》。关部门?。解决的事《宜,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告、季调度制度 !
《 :
第三十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建设!项目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乱检查更不得乱】罚款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干扰建设】项目工作《秩,。序
!
第三十八】条 项目建设机构!、人员和项目管【理,、施工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方面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盟发》改委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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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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