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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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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验收!主体
】平凉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均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
三、验收依!。据
(一)!。国家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划—技术规范;》
: (二)市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条件、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等!文件
四、—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后》达到以下规定—条件:建设单位可向市规划!局申请竣工》。规划验收
!(一)按《照规划管理程序要】。求有完善的各项【。批准手续;
】 (二)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市政?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全部完工;—。
《 ,(,四):。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等均》已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的红线外的部分)清!理完毕
》五、验收内容
! :(一)?平面总图用地性【质,、退线距离》、建筑间距、用地】界线、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等》规划条件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二)—建筑工程建筑—性质、?外形几何尺》寸,、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标高、!建筑风格、》外墙建筑装饰材【料和色彩、》景观亮化、美化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三?)配套工程道路、绿!化、环卫、停—车,、各类?管线等各类配套设】施,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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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政工程各类杆】管线的走向、间距、!管径:、道路红《线、道路纵(横【)断面形式、—绿化:、,公厕、路灯、垃圾】点、道?路交叉?。口形式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 (五)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状】况;
(】六)市规划局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六、验收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原】则上: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单元进行【组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分期验收的】可,分期验收《但,验收结?果应当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和资料
【 1.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 ?(1:),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放验【线记录?(原件);
! (6?)竣工施工图(原】件);
《。
(》7)地面高》程和各层高度复查结!果;
》 (8)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及?测量图件;
【 ?(9)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其它】资料
】2.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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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明文件;【
《 (4?)放验?线记录及施工—图(原件);—。
? :(5)包括地下管线!在内:的竣工测量》竣工:。图;
?
: (6)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其它资【料
(三)!市规划局《在接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根》据,本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对已批准的文件、!图,。纸逐项进行核验
! (四)申【报资料齐全的—市规划局确》定工程验收时间提前!两天通知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功能!需要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的市规划局提【出相关单位名单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
》 (:五,)市规?划,局成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规,划管:理科、规划》编审科、项目审查科!、建筑规划科、【。市政规划《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竣工?验收工作由》规划管?理科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各:成员根据《科室职能分别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会《议议定验《收结果
—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结!果由规划管理科负责!公布;?验收意?见、工程竣工测绘】图纸等相关》文件材料由规—划管:。理科负责《立卷归?档、移交《资料室
【 (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中的建筑!面积审核《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相关规定执】行
七《。。、验收结《果
(一)!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市?规划局在收到本规】定“第六条》、(二?。)”所列的》验收申报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做出核发》或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的决定
】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材料【之一: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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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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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处罚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不合格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由市规划—。。局,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不得通过验收!。必须依?法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以罚款同时不!。。再,受理该单位报建的下!一个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认可工作—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县(!。区):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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