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架空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黑市政字〔201】0〕50号 】 爱辉?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架空管?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一条 为强【化,城市:容貌:管,理依据?城市容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第二条 【 本:规定所称架》空管线包《括电业、有线电视、!电信、网《通、:联通、铁通、—移动:、公安以及》部队等其他单位【和个人在空中架【设的管线包括晾【衣,绳、监?视器:电,缆以及固《定电线杆等》物品的拉线》 : : : :第三条 》凡在黑河市区建【。筑物、?线杆、树木等—设施上架设管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 》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区架》空管线?。管,理的主管部门— ,     【。规划:、建设?、房产(物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架空管】线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各架空管!线的产?权单位或个人要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已建!架空管?线要逐步进行改造进!入地下同类管—线要合并建设各单位!内部管线《设施不得跨越—道路上空《架设 》 第六条 需!要保留的架空管线】产权:单位或个《。人要将所属架—空,管线的设《计图纸(《位置、区域》、走向等)、—改造计划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 】 第七条 【对保留的架空管线产!权单位或个人要进】行经常性的》养护维修和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无安全?隐患等?。并,对架:空管线?做,。。明显的标记 【 第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乱拉乱设私自敷!设架空管《线  —   确需新建架空!管线的必须征得城】管、物业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架空管线许可—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征得依附于楼【体架设或占》。道立杆架设所—涉及的城《管,、房产?(物业)、社区等】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书面材料) 】     涉及公!共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告举行听证会 】     (】。二)向架《空管线许可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申请办理许可证应当!提交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等文件资料】。架空管线许可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核    ! (三)持架空管】线许可部门的许可文!书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书以及《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送】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 】 》第九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市区—架空管线应加强监】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的架空管【线应及时通知产【。权单位进行整改【 》 第十条 》 因架空管线长【期无人管理影—响市容影响交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调查难《。。以确认权《。。属单位的可依法【拆,除 ?  ?  : 产权?。单位或?个,。人对架空管线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产!权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架空管【线违者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 第十二条! 擅自架》。空,管线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拆《除、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拆除、罚款决【定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罚款决定】强制执行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