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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印发宿迁市》建设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建发〔2006〕!96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各处室局属各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 现将宿迁市】。建设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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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宿迁市建设》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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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市场《管理: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执业行为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宿:迁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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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宿迁《市市域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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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宿迁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含市区!、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监理市场管理工作】;宿豫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建—设局负责各县区范围!内的建设《监理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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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 ,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 ?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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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宿迁市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须!按宿政发〔200】4〕178号文件】要求加入市建设监理!协会:并接受监《理协会的自律监【督
!第六条 在宿迁市!从事:监理活动的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以?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信用证明到市建】设,局领取信用手册后方!。可开展监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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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市外:监理企业在》宿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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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应当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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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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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监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严禁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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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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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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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监—理员考试由宿迁【市,建设局组织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考省监理员考试合格!。并经注册的》由市建设局颁发【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取得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项目的监理—员,工作
【
第十五条 从!事监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江苏省监理员可】以担任委托合—同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项—目,的监理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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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监理人员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注册的人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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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补,充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国家: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按省建设厅》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省监理员由市建设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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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 :第,十九:条 监?理企业应当自觉【遵守行?业公约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不将盲】目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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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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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 :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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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在宿从!事监理活动》监理现场应按宿【。迁市监理《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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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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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宿迁?市实行?监理现场工》作人员押《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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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监理企】业在进驻监》理项目现场》前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所有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证书送?主管部门押证—市,区(含市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区市开发区北区!、宿城区《)的项目由市—质安站负《责押证其他县区押证!部门由各县区建设】局指定市质安站【和各县区押证—部门应将押》。证,项目和?人员:姓名、?证号等情况在证件】收齐:。后及时报市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处
!第二十六条 押证】人员的岗《位证书在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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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监理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不将出卖资质挂靠!经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为挂《靠
》 : :。1、单位与》经,。营人有内部协议且】明确收取管》理费的;
【 《 2、?经营执业人员注【册单位与项》目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不《符,。的;
】 3、经营—执业人员与监—。理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的;】
《 , 4、》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 第二十》八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不受欢迎企业将!清出宿迁监理市【场
【 1、在监理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
【
《 ?2、在一《年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的!;
】 3、《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4、在?经营中有贿》赂行为?的;
》 5、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监理服务或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
? : 6、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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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不受》欢迎人员清出宿【。迁监理市场》
】1、违?反规定在2个或2个!以上监理单位兼职】的;
【 2、》违反职业道德吃【拿卡要影《响恶劣的;
! ? 3:、监理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
》 《4、在一《年中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三次以》上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的【;
】 5、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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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宿】迁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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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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