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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计划烧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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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打】烧防火隔离》带要全面规划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并?严格执行“六—烧六不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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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森林防火期内烧荒!。、烧秸稞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当地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火时间?、地点、面积、环境!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经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签订安—全用火合同》预交风险抵》。押金:领取安全《用火证后方可—点烧并?保证在点烧当日18!时前彻底扑》灭
第《六条 对批准—进行的计划烧除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点烧之日早8时【前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晚18时!未熄灭的点烧—地块由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
】第七条 铁路沿线】两侧防?火隔离?带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负》责打烧防火隔—离带宽度不》能低于50米在【森林防火期内森防责!任单位应组织力量】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进行重点《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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