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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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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