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工!程验收?。
14.!4.1 工程交】接验收时提交—的资料?和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4】条的规定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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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电缆配?盘图
—
? ?2 ?光,电缆路由《图,
《。
? 3《 光电缆竣工【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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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在审查竣工】技术文件的基础【。上,对安装工艺、—主要传输特》性、接?地电阻、《通话情况按下列规】定进行抽《查或抽测
【
》 1? 设备《。、器材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 , 机架、分》配架安装位置应正确!、稳固设备》应,摆放整齐接线—应规范、整齐美观标!志,应齐全、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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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线!路,路由:应与实际相符埋式路!段标识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固】
:
4! 水底《光(电)缆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禁锚区内的标志】和灯光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架空光】(电)?缆应自然平直应不受!拉力、应力》无扭转、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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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管道光电缆安】装、接?头,盒及余?留应符?合,。设计:要求标志应清—晰
:
?
? 7《 对光纤接头【衰减值、《光缆线路衰减、【电缆绝缘电阻—及近:端串音和对埋—式光缆金属护—层绝:缘电阻、地线组应进!行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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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通话声》音应清楚、无—噪声:
【 : 9 广播语【音箱声音应清楚、】。无噪声?音量不应小于—80:dB
》
?14.4.3 【 通信系《。统安装?完,毕经初验合格—后应立即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为3个月】
,
14.4!.4 《试运行结《束应根据试》运行期间系》统主要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初—验中问题《的处:理,和试运行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组织终验!终验合格应移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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