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导线、避雷】。线架设
—
10.4.1! 导线及避—雷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及:避雷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有松股、扭》绞、折叠、死弯、磨!伤、:断裂以及严重腐蚀现!象线材受损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1《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做【。补,修应:采用0?号砂纸将棱角—、毛刺修光处理【
?
:
? 》 1)?铝,、铝合金《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
《 ? 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面积为导电部分!总截:面面积的5%—及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
》
?
》 :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面积小于!4%
《
2! ,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要补修】时,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10!.4.1《-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采用缠绕处理—时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应大于1》00mm《;
! 2【)当采用《补修预绞丝补修时】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补修预》绞丝:长度应大《于3个?节距补修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
《。
—。 》 3)《当采用补修》管补修时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补!修管应长于补修导线!每端20mm;当】采,用液压施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 5285【。的,规定
】表,10.4.1-1 !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
:。
【
3 !导线:损伤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并应重新以接续管连!接
:
】 1—)复合?。材料导线《的钢芯断股》;
】 【2)导?线损:失的强度《或损:伤的截面超过表【10.4.》1-:1的规定时》;,
:
》 ? 3)连续损!伤的截面或损失【的强:度都:未超:。过表10.》4,。.1-?1,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出一个补修》管所能补修的长度】;
《
【 4)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线,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
《 :4 作为避雷【线的钢绞线其损【伤处:理标:准应符合表10.4!.1-2的》规定
—
:。表10.《。4.1-2 【避雷线损《伤处理标准
!
—
10.4.【。。2 导线、—避雷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线材不应【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 2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
3 3!5kV架空电力线路!在一个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接?。续管之间以及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
:
: 4 【接续管压接后弯曲】度不得大于管长【。的2:%压:接或校直后接续管】不应有裂纹或明显】的,槌痕
【
: 5 导【线,与接续管连》接前应清除导线【表面和?接续管?内,壁的污垢清除长度应!为连接部分的2倍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应保留电力—。复,合脂进行压接—
?
?10:.4.?3 ?导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安放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固可靠
—
】 ,2 配《电线路铝线材绑扎时!应先在导线》上包缠两层铝包带】铝包带应露出绑扎】处两端?15mm~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各股扎线应【均匀受力绑扎—应牢固
【
》 3 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
】4 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
《
10.4.4【 :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
】
1《0.4.5》 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振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1【0.4.6》。 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应符合表!10.4.6-1】~表10.》4.6?-5的规定
!
表10.4.】。6-1 》导线最大《弛度时对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
】
》
? 注1 —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机不能到【达的地区《
】 》 2 最》高水位对《35kV线路指百年!一遇高水位》对10kV》。及以下线路》指,5,0,年,一遇高水位》
表【10.?4.6-2 —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
【
? 注《对易燃材《料做成屋《。。顶的:建筑物不《得,跨越
表!10.4.6-【3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
《
?
!。 注:导线在最大弧垂情】。况下
表!10.4.6-【4, , 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
,
!
》注导线在最》大弧垂情况》下
表】。。1,0.4?.6-5 》 送、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
【
,
—
《
10》.4:.7 线路的跳线!。、引流线和引下【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材质不!同的导线应有过渡】线夹;材质相同的】导,线可用线径不小于2!mm:的同材质单股—线进行绑扎或—用并沟?线夹: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同金属?。导线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10.4.7【-1:的规定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
表10.4.7】-1 绑扎长度
!
【
,。
,
! 2)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并应涂电力复合脂
!
》 : 2? 跳线应呈—悬链状自《然下垂送电线路对杆!塔及拉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设计并应—采用并沟线》夹连:接
—。
3— 导线布置应合理!、整:齐线间连接》的,走向应清《楚辨认应方便
【
】 ,4 配《电线路的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拉线、构架!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表10!。.,4.7-2的规定
!
》表10.《。4.7-2 引流!线,、引下线《。。之间及与导线、拉】线、构架《等的最小净空—距离
—
!
】 ,注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拉线【。绝缘子
《
10.】4.8 《。 架空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度《。;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应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 2 【紧线段在6档~【12:档时应靠近两—。端各选择一档
【
?
《 3 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可选《。3档:~4档
》
,
4】 , 紧线弧垂应在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2.5》%~:+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mm
】 5 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弧垂?宜一致在满》足,弧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应—小于:2,00mm
》。
,
1》0.4.9 【导线紧?线后其弛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9的】规定
?
表10】.4.9《 导线弛度允【许偏差
《
【
10.【4.10 导线】。与避雷?。。线各:相的弛?度应力?求,一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4?.9条的规定外各相!间,弛度的相对偏差还】应,符合表10.4.1!0的规?定
—
表:10.4.10 !导线、避雷线各相间!弛度允许相对—偏差
?
,
》
,
【 注配电线路导【线为水平排》列
《
10.4.1!1 核定线路【相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线路:两,端相位?应一致
—
【2 双《回路及?以上应在变》电所高压测核—(定)?相
—
10.4》.12 以额【定电压对线》路冲击?合闸三次送电应【无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