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导线、避雷【线架设
】
10.4.1【 导?线及避雷《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及避?雷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有《。松股:、扭绞、《折叠、死弯、磨伤、!断裂:以及严重腐蚀现象线!。材受损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1—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做补修应采用!0号砂纸将棱—角、毛?刺,。修,光处理
【
,
】 1)铝、》铝合金?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
】 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面:积为导?电部:。分总截面面积的5】。。%及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
】
!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面积小》。于4%
《
,
:
: , 2 》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要补】修时: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10《.,4.1-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采用缠绕处理时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应大于1【00mm;
!
— 2)—当采用补修预绞丝】补修时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补修预《绞丝长度应》大于3个节距补修】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
》
,。
》 , 3)当采用!补修管补修》。时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补修管应长于【补,修导线?每端2?0mm;《当采用液压施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 5】2,85:的规定
《
表10】.4.1-1—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
《
3】 导线《损伤达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并应》重新:以,接续管连接
】
,
: 《 《1)复合材料导线的!钢芯断股;
!
》 》2)导线《损失的强度》或损:伤,的截面?超过表10.4【.1:-1的规定时;
!
】 3)连续损!伤的截面或损失的】强度都未超过—表10.4.1-】1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出!一个补修管所—。能,补修的长度;
!
《 》 4)《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线: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
,
—4 作为避雷线的!钢绞线其损伤处理标!准应符合表10【.4:.1:-2的规定》
?
表1》。0.4.1-2 !避雷线损伤处理标准!
》
1】0.4.2 导线!、避雷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线》材不应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 2 —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
《 ?。。 3 ? 35k《V架:空电力线路在一个】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接续管之间】以及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
《 4 《接续管压接后弯曲度!不得大于管长—。的2%压《接或:校直后接续管不应】有裂纹或《明显的槌痕
】
【5 ?导线与接续管连接前!应清:除导:线表面和接续—管,内壁的污垢》清除长?度应为连接部分【的2:倍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并应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应保留电力复—合脂:进行压接
!
10.《4,。.3 《导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放,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固可靠
!。
2 】 配电线路铝线材】绑扎时应先在导线】上,。包缠两?层铝包带铝包—带应露出绑扎—处两端15》mm~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各股扎?线应均匀受力绑扎】。应牢固
【
3 !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
:
《 4 —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
》10.4.4 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
!
10》.4.5 —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振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
10.4.!6, , 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应符?合,表10.4.6-】1~:。表10?.4.6《-5的?规定
?
表—10:。.4.6《-1 ? 导线最大》。弛,。度时对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
:
—。
!注,1 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机不】能,到达的地《区
》
: , : : ,。 :2 最高》水位对35kV线路!指百年一遇高—水,位对10kV—及以:下线路?指5:0年一遇高水位【
—表10.4.6【-2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
【
【 注对?易,燃材料做《成屋顶的建筑物不】得跨越?
表10!.4.6-》3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
!。
!
注导线!在最:大,弧垂情?况下
表!10.4.6-4】 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
【
注—导线在?最,。大弧:垂情况下
》
》表10.4》.6-?5 送、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
《。
!
【
,10.?4.:7 线《路的跳线、》引流线和《引下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材质不同【的导线应有过—渡线夹?;材质相同》的导线可用线径不小!于2mm《的同材质单》股线进行《绑扎或用并》沟线夹?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同金属导线!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10.—4.7-1的规定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表1!0,.4.7-1— 绑扎长度—
,
,
!。
》。 : 2)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并应涂电力复【合脂
—
? 2 跳【线应呈悬链状—自然下垂送电线路】对杆塔及拉》。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设计并—应采:用并沟?。线夹连接
—
【 3 导线布置应!。合理、整齐线间【连接的走向》应清楚辨认应—方便
—
》 4 配电—线路的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拉线、构架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表10.4.7】-2的规《定
表】10:.4.7《-2 引流—线、引下《线之:。间及与导线、—。拉线、构架等的最】小净:空距离
—
》
?
—。
? 注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拉线绝缘子
!
?10.4.8 【 ,。架空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度;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应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
? 2 —紧线段在6档~12!档时应靠近两端【。各选择一《档
?。
】3 ?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可选【3,档~4档《
! 4 紧线—弧,垂应在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2?.5%~+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mm
》
《 ?。 ,5 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弧垂宜一—致在满足弧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应《小于200mm
】
:
?10.4.9 】导线紧线后其弛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9?的规定
!表10.4.9 】 导线弛度允许【偏,差
《
:。
1】0.4?.10 》导线与避雷线各相的!弛度应力求》一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4《.9条的《规定外各相间弛度的!。。相对偏?差,还应符合《表10.4.—10的规定》
表【10.4.10【 导线、避雷【线各相间弛》度,允许相对偏》差
》
?
】 注配电线路导线】为水平排列
—
10【.4.11 — ,核定线路相》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线路两?端相位?应一致
《
?
:。 2 双】回路及以上应在变】电所高压测核(定】)相
】10.4《.1:2 : 以额定《电压:对,线路冲?击合闸三次送电【应无异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