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低压电】器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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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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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章:适用于交《流1200V及以】下、直流1500】V及以下的低压【电器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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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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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
》 2》 , 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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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螺丝应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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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附件应—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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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m】m~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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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mm~!1500mm;【侧面操作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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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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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压》电器可?根据其不《同的结构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他建筑》物构件上《;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应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不应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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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
— :3 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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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
《
? 5 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8.1.5 【电器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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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 2 》 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 3 《电源侧进线应—接在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可动触头!接线端
】
4 】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 5《 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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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母线与—电气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表8】.1.5 》 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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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 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安《装及充电不立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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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
】 2 》 蓄:电池:不得倒置开箱后不】得重叠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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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应避免阳—光直射;存放中不】应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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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宜—在5℃~40℃【的环:境温度且相对湿度低!于80%《的环境下《存,放;铺镇碱》性蓄电池宜在5【℃~3?5℃的环《境温度且相对—湿,度低于75%的环境!下存放蓄电池从【出厂之日起到安装】后的初始充电时【间,超过6个月时应【。采取充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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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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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与蓄电池《安装:有关的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特殊要求
】
【2 蓄电池安装前!。建筑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应验收合】格
8】.1.8 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通风电机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室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
!8.1?.9 蓄电池【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及贮运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文件DL/T 45!9的有?关规定盘、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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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 低压】电气: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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