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建筑物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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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06?〕9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 《为了加强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减】轻或避免损失杜【。绝因防?雷设:计、施工、验收不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导致雷击!毁坏建筑《物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加,。强,。我,市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工程跟踪《质量:检测:、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 各旗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旗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到:本地:的城建管理部—门专管市城建委要积!极协助市气象局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市气象局作为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全: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工程跟踪质量!检测、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市《防雷中心负责全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程》跟踪质检、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的防雷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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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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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规定的】一、二、《。三楼建筑物、构【筑物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等!高雷击场所的防雷工!程设计方案实—行审:核管理建设》单位要主动向市防】雷中心报送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设计【。方,案市防雷中心要对其!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合格发给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印—发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不符合》防雷标?准、:规范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核结论【进行修改并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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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城建委(局!)要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作为建设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审】核文:件之一对未经市防】雷中心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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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防雷工程跟踪】质量检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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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按审核批准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在施【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主】动向市防雷中—心申请防雷工程施工!跟踪质?量检测市防》雷中心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防雷《工程质检方案对【防雷工程施工进行跟!踪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建设和》施,工单位要《按整改通知书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 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设!计方案确需要更【改设:计方案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审批【后可:按新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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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加强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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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竣工后市!防,雷中心?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建项目的!防雷工程进行—。检测:检测验收合》格的出具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检测验收!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建】设、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意见整改整改后【向市防雷中心—申请复检《对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未《经市防雷《中,心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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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级城建《委部门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把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审核资【料之一对没有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的建设项目—质,检单位不《得给予?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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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工作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努力使我《市的防雷设施建设】和管理?步,入科学?、,有序、规范的轨道】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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