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
3.?1.2 《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
,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