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钻探要求
5.2.1 勘探钻孔的深度应根据需水量、水文地质条件及其研究程度综合确定,本条文原则规定的“钻穿有供水或降水意义的含水层(带)或含水构造带”,应是水文地质钻孔的基本要求。在实施时,只要能控制勘察含水层(带)或含水构造带的空间分布,就无需所有钻孔都穿透有供水或工程意义的含水层(带)或含水构造带,各孔的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降水勘察时应达到抗突涌验算的深度。
5.2.2 对钻孔的垂直度进行限制,是保证过滤器的安装、抽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正确获得地层(包括裂隙、溶洞、构造)部位的基本条件。
5.2.4 根据不同的地层选取不同的钻进方法,且还要兼顾含水地层不致由于施工原因造成严重的堵塞。因此,当岩体孔壁稳定时,应采用清水钻进。松散层钻孔,当孔壁较稳定,在整个钻探过程中能维持孔内水位高于地下水位,保证对孔壁有足够压力的情况下,可采用水压钻进;采用泥浆钻进时,为了避免孔壁或填料的堵塞,造成洗井困难,应在下管前和填砾前,将孔内的稠泥浆逐步换成稀泥浆,最大限度地清除泥浆对孔壁或填料透水性的影响。经验证明,填砾前换浆比下管前换浆更为重要。
5.2.7 构造破碎带、风化带和岩溶带透水性强,是水文地质勘察的重点层位。按目前的技术手段,上述层位采取岩芯比较困难,基于上述原因本条文要求的岩芯采取率偏低。在水文地质钻探中,应尽量提高上述层位的采取率,提高勘察工作质量。
5.2.8 由于不同测量工具的精度不一,所以,在测量钻孔深度时,应采用同一量具,并从井口固定一基准点进行,以求得同一误差基准,测量孔深的基准点的高程在钻探过程中不应变动。
5.2.9 钻孔的回填和隔离封孔工作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水源地因没有进行隔离封孔,致使污染水进入其他含水层,破坏了水质;在地下热水勘探区因没有进行隔离封孔,大量冷水与热水混合,降低了热水的温度,严重影响了热水的利用价值。为保护地下水资源,对有可能破坏地下水资源的钻孔必须进行隔离封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