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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回》。灌试验
】
?6.4.1 【。回灌试验宜在下列】地区进行
—
《 1 增】加地下水《开采量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或利用地表水作为】地下水资源》调节的地区;—
— 2 防止!海水入侵咸》水越流或《改善地?下水水?质的地?区;
】 , : 3: :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或!塌陷的地区;
!
》 4 利用含水!层储存冷、热—源的地区;》
— 5 — 适宜应用水—(地)源热泵技术】的地区
—
6.》4.2 《 回:灌试验?选用的方《法应根据回灌水源情!。况,、回灌地层特点和】技术经济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利用地表水》(含农田《灌溉水)作》为储备采用地面入】渗增加地下》水补给?时回灌试验》宜采用地面入渗法;!
《
2 】 利用地表水作【为水源采用管—井、大?口井等设施增加地】下水的补给时回灌试!验应采用地下灌注法!
,
6.4.!3 回灌试验所用!水源宜与拟提供回灌!用,水的水源一致
!
6《.4:.,。4 回《灌,试验用水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回《灌试验用水应清【。洁,。。。严,禁地下水水质因进】行回:灌试验而遭受污染;!
》
: ?2 采用水井进】行回灌试验时回灌用!水不应含有使—井管:和过滤器腐蚀的气】体、离子和微生【物等
】6.:4.5 回—灌试验时应在—。回灌用?水提供(开采—)处和回灌》试验处设立适当数量!的观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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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当采!用水(地)》源热:泵技术进行》回灌试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以地下水作为热】(冷)源时经热交换!的水在确保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可》再回灌地《下并进行《。回,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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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其?他水(如地》表,水、中水《。等)作为《热(冷)源时—水质未经验证—许,可热:。交换后的水不可回】灌地下?
6【.4.7 长【。期,回灌时应进行长期】回灌的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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