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回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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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 回灌试验宜在下】列地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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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增加地下】水,。。开采量?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或—利,用地表水《作为地下水资—源调:节的地区;》
】。。 :2 : 防止海水入侵【咸水越流或改善【地下水水《质,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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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或塌陷【的地区;
【
4 ! 利用含水层储存】冷,、热源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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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适宜应【用水(?地)源热泵技术【的,地区
6!.,4.2 回灌【试验:选用的方法应—根据回灌水源情况、!回灌:地层特点和》技术经济《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利用【地表水?(含农田灌溉水)作!。为储备采《用地面入渗》增加:地下水补给时回灌】试验宜采《用地面入《渗法;
】。
2 利!用地:表水作为《水源采?用管井、大口井等】设施增加《地下水的补》给时回灌试验应采】用地:下灌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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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回灌!试验所?用水:源宜与拟提供回【。灌用水的《水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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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 回:灌试验用水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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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灌:试验用水应清洁【严禁地下水水质因】进行回灌试验而遭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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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用《水井进行《回灌试验时回灌用】水不:应含:有使井管和过滤器腐!蚀的气?体,、离子和《。微,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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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回灌试验时应在!回灌用水提供(开】采)处和回灌试【。验处设立适》当数量?的,观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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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当采用水(!地,)源热泵技术进行回!灌,试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以《地,下水:作为:热,(冷)?源时:经热交换《的水在?确保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可再回灌地下并进】行回灌试验;—
! 2 以其他水】(如地表水、中水】等)作为热(冷)】源时水质未经—验证许?可,热交换后的水不可回!灌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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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长期回灌时应进行长!。期回:灌的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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