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15-2010 建标库

    5.5  土样、岩样及水样的采取

5.5.1  采取的松散层土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出的土样应正确反映原有地层的颗粒组成;

    2  采取鉴别地层的土试样时,非含水层宜每3m~5m取一件,含水层宜每2m~3m取一件,变层时,应加取一件;

    3  采取土试样时,厚度大于4m的含水层,宜每4m~6m取一件;含水层厚度小于4m时,应取一件;

    4  土试样的重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砂样宜大于1kg;

      2)圆砾(角砾)样宜大于3kg;

      3)卵石(碎石)样宜大于5kg。

5.5.2  当有测井和井下电视配合取样工作时,鉴别地层的土样、岩样(岩芯)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5.5.3  钻探过程中,需要查明含水层(段)的水质变化规律时,应分层(段)采取水样。

5.5.4  地层的年代和分层,可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采取孢粉和微古生物样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