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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5》]3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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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日
! 为进一步规范【乌兰察布市旗县【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含旗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 :(一)前《期工作旗县》政府在修编和调整】总体规划前》。。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或调整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作出—应予修编或》调整的认定》批复后方可进—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完成后乌兰察布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有关旗》县政:府应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 (二》)申报工作有关旗县!。。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城:镇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乌兰察布市政府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意见
《 (三)审】查工:作乌兰察布》市规划局接到市【政,。府交:办的审查文件后应将!有关材料分》送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建设】、土地、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城镇—。规划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市政府责成办—公厅分管《。领导参加《并形成审查意见【
》 (四)报批工作】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将!城镇规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划材【料报乌兰察布市政府!由乌兰察布市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建设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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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旗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仍须按】上述程序进行—报批
《 , 旗县政府所】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审,批工作经旗》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要—报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备:案具体程序》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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