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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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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乌政发[200【5]16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 现将乌兰察布【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类开发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报送、》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活动
!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为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可设!档案:馆或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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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旗》(县)的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 ? ,市、旗(县)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同级城】建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市,区内: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
》 市、旗(】。。县)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
】
: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以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保管: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八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城市建设档》案,报送和移《交
第九条【 城?建档案馆(室)【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 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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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一?条,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二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应按本】办法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全部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第《。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报送和移!。交应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 , (一)—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都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专业管线图【、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二)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及时补充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 :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
, (【三)建设工程在报送!纸质:档案的同《。时还应当《按规定报送相—关建设工程的照【片录像等声像档案和!光,盘、磁?盘等电子档案【
: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立卷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五条 !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要《签订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要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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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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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 :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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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三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制度】,
—采取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对重要和珍贵的城】建,档案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确保》。城,建档案?的完好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配备符《。合保管要求》的库房和设备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气体等工作》保,。证城建档案》的安全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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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凡—持,有合法证件》可以利?用城建?档案:在查阅利《用,城建档?案时可以阅览、抄写!、复制被允许复制】。的城建档案要加【盖市城建档案馆的印!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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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馆(室)工!作人员在提供利用档!案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城建档案馆(室)!。在,档案保管利用中【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涂改、伪造、销】毁城建档案的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照本—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建设工!程档案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等《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理【工程档案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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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 则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乌!兰察布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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