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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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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建设《项,目未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的?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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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改造责任人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及改造计划》制定改造实》施方案逐步》增设、完善无—障,碍设施
! : 前款?所称的改《造责任?人是指既《有,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就无障碍设施【改造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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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改造责任—人应当根据改—造实施方案依—法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改造完】成后改造责任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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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被列:入改造计划的建设项!目的改?造责任人未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的该责》任人:就,同一:项,。目申请扩建或者改建!时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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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按!。照,。。市、区?负责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范:围分别?由市、区财政筹措;!其他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由?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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