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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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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以—及广场、公园、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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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 (一)坡道、】缘石坡道、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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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障!。碍垂直电《梯等:升降:装置;
【 (三)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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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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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用【停车位?、安全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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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障!碍厕所、《厕位;
!(七)无障碍标【。志;
【。 ,(八)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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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合理设计》、规范建设、—有效维护、》方便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政府对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区(开发区》、园:。区、新城)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城管【、交通运输、民政】、公:安,、财政、《旅游、园林、经【济和:信息:化、质监、文—化广电、教》育、体育、卫生、民!防、金融、邮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贯彻、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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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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