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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及【直属单位
! 现将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临,时用地是指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国土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限?期自行恢《复,原状的用《地
》。 本规定所称【临时建?筑,是指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造、临时使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物
》
第三条 临!时建筑仅限于—以下用?途
】。。。 1.项《目施工?、工程管理、地【质勘查建设的临【时工棚、《库房、管《理用房等;
【 《 2.《出让取得《的经营性用地上【建设的样板房、【售楼处等临时性用】房,;
— 3.临时【性抢险救灾建筑、】。安,置,。过渡用房《;
【 4?.急需的公共服务临!时用房;
》
》 5.公益—性节庆活动、集会等!需,要的临?时性展示用房、管理!。用房、?配套设施;
! 6.由市政【府批准的各类产【业园区内的临时配】套用房;
》
? 7.城》管部门利用城—。市空地?设置:的便:。民疏导?点;
?
8.政】府储备土《地在未出让前建【设的临时用房;
】
9.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乡规划用—地性质?运行急需的配套【设施;
】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建设的临【时建筑
【
《第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临时建设《用地必须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土?地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后》方可:使用
?
,
第【五条 使用》临,时,用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 , 1.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 2.?未列入近期》土地储备规》划;
》 , 3》.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
?。 ? 4.政》府大型市政设—施项目?租用:。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的】临时用?地;
》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自行恢复原状!并,归还用地
】 ? 2.?建设:。在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与临?时用地期限一致
】。。
: 3.确】需延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在】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办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载》明使用性质、位置】、面积?、期限并出具相应的!规划条件
第八】条 建设单位—建设临时建筑必须】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九,条 位于下列区【域不:得审批临《时建筑?
1!.,涉及市政、交通、】消防、防震减—灾等影?响公共安全》的;
《 ? 2《.已列?入,拆迁范围;
】 ? 3.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 4.已》列入近?。期,土地储备规划;
】
5.!位于近期建》设的规划道路—红,线,内、已建成》的公共绿化内或对道!路、市政工》程,实施有影响的(政府!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要以及临时性!节,。庆活动、抢险救灾】需要的情《形除外);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十条 政—府,储备土地在未出让前!根据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可适度—建设区域《内尚:未建设?、但生产《。生活急需的临—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所需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临时》建筑必须立即拆除】
?
《 第十一条》 临时建筑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
1.!临时建?筑日照、间距、退界!等,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2.在!城市旧区《执行确有困难的应当!取得有直接影—响的:相邻方同意;沿城市!道路的可适》当减少后退》城市道路《距离;
— 3.【。沿,街建造?。的临时建筑其沿街立!面的:造型、?形式、色彩等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要】求,
【 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使用期《限
— : 1.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必:。须无:条件拆?除
:
2.确】需延长临时建筑使】用期限的在期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3》.因实施工程建设、!商品房开《发等临时建》设的工棚《、仓库、售楼部、】样板房等在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建设用地范围【内临时建筑必须拆】除
:
4.!使用临时《用地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按照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规定
—
第】。十三条 临时建筑的!申请:
按照建!设工程申请的有关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临时租用文件及土!地,批准文件;
】。 2.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需相关部门出具批准!意见的须提供相关】相关部?门意见?;,其余: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出具使用期限以及!无条件服从规—划,提前收回的承诺【。。);
】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其他需】要的材料
》
— 第十四条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办理】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载明使用性质、【位置、面积、—期限
《
—第十五条《 临时建筑禁止【以下行?为
? 1.】改变使用性质;【
? 2.出】。让、:转让;
! 3.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六—条 临时建筑实行】现场公示《。制度公示《牌必:须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批:后公:示,期限为项目批准之后!至规划批《准期限结束
】
第十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建筑许》可后应?。实施跟踪督查—临时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主动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
? 临时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规划核【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竣工后的临时建筑!实施跟踪管理直【至拆除?
?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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