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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及!直属:单位:   《。 ,。 现:将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泰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临时用地是指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国土【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限期自行恢复原状】的用地  —。 ,  本?规定所称临时建筑】是指: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造!、临时使用并限期拆!除的建筑物 】 第三条】 临:时建筑仅《限于以下《用途 《     1.项!目施工?、工程管理》、,地质勘查建设的临】时工:棚、库房、管理【用房等; —     2【.出让?取得的经营》性用地上建设—的,样板房、售楼处等】临时性用房; 【。   》  3.临》时性抢?险救灾建筑、—安置过渡用房;【     】4.急需的公共服务!临时用房《;  —   5.公益性】节庆活动、》集,会等需要的临—时性展示用房、管理!用房、配套设施【。;    — 6.?由市政?府批准的各类产业园!区内的临时配套【用房;     !。7.城?管部:门利用城《市空地设置的—便民疏导《点;    【 8.政府储备土】地在未出让前建设的!临,时,用房;   【  :9.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乡规划用地性质【运,行急需的《配,套设施; 》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建设的临时建【筑 》 《第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临时建设用地【必须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土地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后方可使用! ? : : 第五条《 使用临时用—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 ,     2.未列!入近期土地储备规】划; — ,   3.》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 》     4—.政府?大型市政设施项目】租用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的临!时用:地; —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   1.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自行恢复原》状,。并归还?用地:    【 2:.建设在临》时用地?上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与临时用地期!限一致?  》   3《.确需延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在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 : 第七?条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办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载明使用性质、位】置、面积、期限【并出具相应》的规划条件》 第?。八条 建设单位建设!临时建?筑必须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九条《 位于下列区域【不得审批临时建筑】     】。1.涉及市政—、交通、消》防、防震减》灾等影响公》共,安全的; —     2【.已列入拆迁范【围,;  —。   3.》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  4.《已列入近期》土地储备规划; !    》 5.位于近期【建设的规划道路【红,。线内、已建成—的公共绿化》内或对道《路、市?政工程?实施有影《。。响的(政府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要以?及,临时性节庆活动、】抢险救灾需要的情形!除外);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政府储备土地】在未出?让前根据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可适度建设区域内尚!未建设、但生产生】活急需?的,临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所》需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临时建筑必须【立即:拆除 《 :。 第十—一条: 临:。时建筑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     》1.:临时建?筑日照、间距、退界!等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2.在城市【旧区执行确有—困,难的应?当取:得有直接影响的【相,邻,方同意;《沿,。城市道路的可适当】减少后退城》市道路距离; !     3.沿街!建造的临时建筑其沿!街立面的造型、形式!、色彩?等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要求 【 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使用期限 》   》。  1?.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必须!无条:件拆除?     —2.确需延长临时】建,筑使用期《限的在期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3.因实!施工程建设、商【品房开发等》临时建?设的工棚《、仓库、售楼—部、样?板房等在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建】设,。用地范围内临时建】筑必须拆除 】     4.【使用临时用地—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按照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规定 ! 第十三条】 临:时建筑的申》请    — 按照建设工—程申请?。的有:关,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   】  1.土》地临时?租用文件及土地批准!文件; 》  ?   2.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需相关》部门出具批准意见】的须提供相关相关】部,门,意见:;其余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出具使用期限【以,及无条件服从规【划提前?收,回,的承:诺);?。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其《他需要的《材料: 》 第《十四条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办理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载明使】用性质?、,位置、面积》、期限 《 ? , 第十五条【 ,临时建?筑禁止以下行为【 , :  :   1.改—变使用性《质; —    2.出让】、转让; 【  : , , 3.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六条 临时—建筑实行现》场公示?制度公示牌》必须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批后公示期!限为项目批准之【后至:规划批?准,。期限结束 ! : 第十?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建筑许可后!应实施跟踪督查【临时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主动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 【     临】时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规划】核,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竣工后的临—时建筑实施跟踪管】理直至拆除 —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