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钢轻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JGJ383-2016 建标库

6.2  轻钢工程

6.2.1  轻钢应选用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材料。

6.2.2  轻钢构件制作前应根据设计图纸绘制构件加工图。轻钢构件宜在工厂加工、现场安装。

6.2.3  轻钢构件运输和吊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底部应设置垫木,垫木间距不宜大于2m,堆放高度不宜大于2m。

6.2.4  矩形轻钢采用快装连接件连接时,螺栓的预紧扭矩宜为6N·m~10N·m。

6.2.5  墙体轻钢构件单元安装时应设置临时支撑;楼板中垂直于轻钢梁的钢拉条安装前,轻钢梁不应直接承担施工荷载。

6.2.6  未浇筑轻混凝土的轻钢构架安装层数不宜超过2层,且高度不宜超过8m。

6.2.7  竖向矩形轻钢安装后,端口应采用专用封堵帽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