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柱和梁构造
5.4.1 轻钢轻混凝土柱和轻钢混凝土柱的截面最小尺寸不宜小于200mm。
5.4.2 轻钢轻混凝土柱和轻钢混凝土柱中轻钢宜采用矩形或L型轻钢,壁厚不应小于2mm,柱中的连接件的间距不宜大于500mm。
5.4.3 轻钢轻混凝土柱和轻钢混凝土柱与基础的连接锚固应符合本规程第5.5节的相关规定。
5.4.4 钢筋混凝土梁与轻钢轻混凝土柱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的水平钢筋应与轻钢立柱交错布置;
2 梁非连续端的钢筋锚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3 梁柱节点区域应采用与梁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