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通:知
?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
》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容积率计【算的标准
》
1、 各!类建筑容积率计算的!上限指标《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标准
》。
2、关于!建,筑物层高与容积【率的计算标准
】。 (1》)除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外】。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层高!。H≤4.5》米若层?高H>4.5米按H!/4.5×》原建:筑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虚拟)【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
【 :(2)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6(》3.0)米若层高H!>3.6(3.0】)米按H《/3.6(3.0】。)×原建《筑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虚拟)—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
【 (3《),。建筑物底层车库H】≥2.2米及独【立设置的地上车【。库高度H≥》2.5米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低于以!上高度的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 (4)阁楼—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 3、关于【住宅建?筑“空中花》园”和露台的—容积率计算》。标准住宅建筑的“宅!。内,花园”、露台—如果是?封闭的按照1—00%的标准纳入】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如果是未—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但一【套住宅未《封闭的 “》宅内花园《。”、露台《。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
— 4:、物:管用:房、配?电房、?。传达室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无偿提!。供给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 5、各—类建筑竣工验—收,时其容积《率误差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暂行规定(泰政办发!〔2007》〕206号文)标准!执行
》。。。
二、严格审—查规划设计方案
! 《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容积率指》。标进行方案设计的不!得弄虚作《。假
【2、建设单》位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其容!积率指标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后除出—现符合容积》率指标调整条—件的情形外一律【不得更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其核】定的容积率》指,标及:相应的总建筑面积应!当与规划《设计条件相符
】三、 《 严格规范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
! , 局用》地处、各分》局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地块《容积率?指标:不得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土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可以调整《
,
, : 1?、城市总《体,(分区、《专业)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 2、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3、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调整理由;
【 2、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调】整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 , 3、经《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告国土等有关部!。门,告知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 规划《设计条件的容积率调!整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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