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左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崇政?办发〔2008【〕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 崇左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在崇左市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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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含上级《补助专项《资金)
】
(三)【政府及各《。部门利?。。用国债补助和转【贷的资?。金
— :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
《
(》。五,)向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融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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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八)以政府资源或】资产:对外合?作的项目 —
(九!)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社【会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改善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业:务用房、办公条件】改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职责是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要】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第五条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各项经济合同必!须签订?“双:方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各方》。结,算(决算)工—程,价款必?有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为结算(决】算)依据”条—。款才能进入审—计程序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按照审—计,署6号令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资产权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和项—目,立项:管理级次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第七条 审计机【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上年度已列入审计】计划的跨年度的【“,续审”项目应—列入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八条 审计!机关:可,。根据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额度!、建设性质、建设时!。间的不同分别采【用结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决算审计、审【计,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监督
》 第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成立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核定一定人员【编,。。制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社会公开招录具】备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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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遇到政府投资【。审,计力量不足时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或社会专业咨询机!构参加审计组也【可以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按审计机关的】质量要求委托社会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中特定事项的审计但!不允许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同体聘用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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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政《府投:资审计必需的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工程结算核】减,额的:15~30%给予】补,助其中?10%?用于外聘相关—专业人员和》对有:功人员的《奖励其余用于购置投!资审:计必:备的设备和审—计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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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建设》项目概?算,中含有审计费用的按!照“:谁得益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对】工程结算《核减的情《况由审计机》关商建设《单位用于支付外【聘,人员的经费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投【资与建?设管:理规定和财》经法规的由》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建议—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处罚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可以—就建设项目审计【有关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社会公!布有关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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