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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    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市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来宾市区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来宾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来宾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     市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国,土,、监察、《税务、审计、—金融管理等》部门和兴宾区、华】侨区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立项、用地、【信贷:、申购?家庭资格《。审查、配售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人民政!府负担    】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 , 第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共】同购买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其【住房贷款 — 第三章 【 建:设管理 》 ,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区位布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选,址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选《址方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确【。定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中?要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销售价格等进行约定!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国土主管《部门在?区域适宜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选定在项目出让】条件中?要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面积、【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销,售对象及程序、【以及建成后》。移交或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在土地入市》交易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时【招,标、配套建设—分别销售、分—别管理    】。 严禁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开发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降:低成本 《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要—按照小区规划设【计要求?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凡配套设施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 》 第十九条 — 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第四章《。 价格管理 ! 第二十条 —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之前确定!销售价格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开发】成本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定价!申请定价申请材【料应包括: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评审报告,! 并附规划定—点、土地价》。格、相关《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概)预算—书、收费卡等相关】材料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申请价格】进,行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确定公!布的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经】济适用?住,房收费登《记卡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在交纳相关费用时!应向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出【。示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中标?书和经济适用—住房收费登记—卡  《   收费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收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总额:。、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并加盖执收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 ?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 ! 准入和退出管理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公《布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 第二十七条— 我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四》)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不低于28【周岁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确《认审核单位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发放!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准购证实【行一:房一证管理制度【其内容?禁止更改 》 第三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准购证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基—准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补—交差价 《 第三十二条【 :已获:得准购证的申请人一!年内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以及列《入参:加选:房的申?请人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视同《放弃购买资格其【准购证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三十三条》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并已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未》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将原购住房!退回产权单位或【者由市人民政—府回购继续》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原产权【单位同意不退回、】市人民政府不收【购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桂政办〔199【5〕39《号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三】条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缴存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经市—政府批准专项—用于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持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与购买【。。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准购证等有关材!料到市房《产和土地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市房产和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的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 【    市房产部门!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上要加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市土地登记【部门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应注明?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 《。    《 购房人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当到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 第三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进行》回购 —    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其》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在相同价《格情:况下市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上述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三十八!条 :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第六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九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四《十条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利用单—位原有自《用土地?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限定—为本单位无房户及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四十二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回购后继续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第四十—三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 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四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 : ,第四十五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按工程进《度回拨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四十《六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建设、销售、【交易:等各环节《的管理?定期检查《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 第四十七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售房对象—。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开发《单位限期收回并【对其不良《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未取得?资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第四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责令退还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五年—内,不,得申请购买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四十—九条 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出租:、闲置、《出借和用于》经,营,经查处拒《不整改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所购住房 】 :第五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八章:。 :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来宾市人民】政,府2004》年1:1月18日》印发的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来【政发:〔,。2004〕52【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后《新建及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有规定》执行 —   ? 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