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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政【办发[200—8]1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 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实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人防、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工程 】 《 第三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其,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处)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  : 规划、《财政、?国土、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了解》该施工?地段地下人》防工程现《状资料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与》城建:档案馆(处)—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须从: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  :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处》)等相关单位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馆(处?)报送 》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批准》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 , 《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 —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完整规范性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处)!出具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编制各自的地下专】业管线?图并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 , 第十三】条, 县(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测绘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处)统一】接收和管理 】 , , 》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 】 第十—五条 ?有关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馆(处)—不得出售《、转让 【 ?第,十,六条 ?市,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处)—等相关单《位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 城建档案馆—(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处)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和保护工作!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馆(处)—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馆(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