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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市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泰政办发[2【008]1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 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实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人防、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工程 !。 : ,第,三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其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处【)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  规划、财政【、,国土、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了?。解该施工《地段:地下人防工程现状】资料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与城》建档案馆(处—)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须从?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处?)等相关单位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馆,(处)报送 】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批准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完整规范性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处)出具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 《。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 :    —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编制各自《的地:下专业管《线图并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 , 第《十,三条 县(》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测绘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处)统一《接收和管理》 — : ,。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 【 【第十五条 》。有关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馆(处)《不得:出,售,、转让 】 第十六条 市】。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处)?等相关单位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  :   城建》档案:馆,。(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处)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和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馆(处)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第二十》一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馆(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