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 [附条文说明] CJJ/T245-2016 建标库

3  排水测试装置

3.1  排水实验塔

3.1.1  排水实验塔可独立建造,也可与其他建筑物联体或在其内建造。

3.1.2  排水实验塔排水系统立管模拟高度宜大于50m,每层支管的可展开长度不宜小于5m。

3.1.3  排水实验塔排水系统模拟层高宜为3.0m。

3.1.4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有观察排水系统内压力变化、水封深度及向水封注水的操作平台和排水立管安装、固定位置。排水立管安装位置的尺寸应满足不小于3根排水立管的安装要求;管道外壁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15m。

3.1.5  排水实验塔应设控制室,控制室应设置测试数据采集和集中控制流量的设施。

3.1.6  排水实验塔应配备强风遮挡装置。测试过程中,测试系统伸顶通气管顶部通气帽周围直径1m范围内的风速不得大于5m/s。

3.1.7  排水实验塔的每层应有供水、排水设施,流量计附近的地面应有排水设施。采用瞬间流量法时,应另设接纳测量筒泄水的接驳管。

3.1.8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独立的设备配电箱,并宜配有紧急供电设备。

3.1.9  排水实验塔的数据采集系统应设有抗电磁干扰的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3.1.10  排水实验塔应设置便于人员上下及测试设施运输的楼梯,并宜设有工作电梯、升降机械或起吊设备。

3.1.11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围护结构,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排水实验塔宜设置采暖设施。

3.1.12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照明设施,观察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