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质量检验与验收
9.1 质量检验与评定
9.1.1 喷射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和纤维尚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9.1.2 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本规程第3章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9.1.3 不同工程类别中喷射混凝土性能的质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9.1.3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表9.1.3 喷射混凝土性能的质量检验项目
注:●必检;▲可选。
9.1.4 喷射混凝土性能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拌法喷射混凝土的黏聚性、坍落度的取样检验频率与强度检验相同。
2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钢纤维含量测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1的规定在喷射地点取样检验。
3 对于有抗冻要求的喷射混凝土,应检验拌合物含气量,每工作台班应至少检验1次。
4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混凝土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1次。
5 喷层厚度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和基坑工程,结构性喷层为每50m2/个,防护性喷层为200m2/个,隧道的检查应从拱顶起;
2)对于加固工程和异形结构工程,喷层的检查点应根据不同构件的喷射面确定,检查点间距不得大于2m,单个构件每一面的检查点不宜少于3个。
6 混凝土抗压强度取样检验频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中的有关规定。
9.1.5 喷射混凝土厚度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法检验;
2 喷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孔处喷层厚度的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
2)对于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和基坑工程,80%喷层的检验孔处喷层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60%;
3)对于加固工程和异形结构工程,喷层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值应为:—5mm~+8mm。
9.1.6 硬化喷射混凝土性能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的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规定;
2)当试件的抗压强度存在争议时,可在工程实体上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强度评定。
2 对设计有要求的其他力学性能检验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和工程要求。
3 耐久性能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的规定。
4 喷射混凝土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本规程第5.2节和第5.3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