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配合比计算
6.3.1 喷射混凝土试配的水胶比应考虑喷射工艺、速凝剂对强度的影响。在无配制经验时,喷射混凝土试配的水胶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的水胶比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W/B——混凝土水胶比;
αa、αb——回归系数,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确定;
k1——混凝土密实度系数;
k2——速凝剂强度影响系数;
fb——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实测,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执行;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确定。
2 喷射混凝土密实度系数k1可按表6.3.1-1进行取值。
表6.3.1-1 喷射混凝土密实度系数k1取值
3 喷射混凝土速凝剂强度影响系数k2宜按表6.3.1-2进行取值。
表6.3.1-2 速凝剂强度影响系数k2取值
6.3.2 喷射混凝土的水胶比除应按本规程第6.3.1条计算外,还应通过下列方法确定,并应以水胶比的最小值为确定值。
1 根据喷射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得到水胶比限制要求;
2 有早期强度要求时,应根据早期强度指标进行试验得到水胶比。
6.3.3 干拌法喷射混凝土的表观密度可取2200kg/m3~2300kg/m3,湿拌法喷射混凝土的表观密度不应低于2300kg/m3。
6.3.4 喷射混凝土设计可选择适宜的减水剂,用水量宜为180kg/m3~220kg/m3。
6.3.5 喷射混凝土砂率宜为45%~60%。
6.3.6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量宜根据弯曲韧性指标确定,钢纤维的最小掺量可根据钢纤维的长径比按表6.3.6选取,并应经试配确定。
表6.3.6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的最小掺量
6.3.7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