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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及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 :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 ,  :。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   ?  :5、装修《工程为2年 !    其他项目】的质量缺陷》责,任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 : 第四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具体工作委托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 :第,五条 ? 保证?金的数额按工程【价款总额的》3,%5%?比例预留具体比例】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 , 》。 , 第六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应预留?保证金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将保证》金交由受托银行托管!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与,开发单位、受托银行!签定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见附件1)— 】 ,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开发单位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受托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纳单”!。(见附件《。。2) 》。 《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书面告知!质量监督《机构经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见附件【3)受托银行接到】该支付单后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  》   如《开发:单,位和承包人》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经!。质量监?督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质量监督机构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经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受托银行接》到该支付《单后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 】    《由建设单位》委托:队伍维修或》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维修后不免!除原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 》 第:。九条: 保证金一》般分两次返还第一】次返还时间为竣工验!收满2年返还预留工!程保证金《的70%《第二次返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返还预留】保证金的30—% 》 第十—条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质保金到期】返还管理《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或5年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保证:金返还申请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申【请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单!。”(见附件4)【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在质监—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质量异议—后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见附件5)受【托银行应在》。14日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后承包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 第十一条 受】托银行未《接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或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的】不得擅自返还或【挪用:保证金 《 《 第十》二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方式【处理 》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淮安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