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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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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等)施工—、房屋?拆迁、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 市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条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 ,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公共场《所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园】。林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植物栽种和—养护、裸土的绿【化和铺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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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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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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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作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概:(预)算《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评要】求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开—工条:件的场地《并保证相关防—。尘污染资金落实【到位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连同其他》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工地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作?。业记录台帐、—费用列支计》划和使用清单—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其余地区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档,围档的材质、色调】应当统一并保持【。。整洁:且不得擅《自占道;《
(—。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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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工:。地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 (四)》施工工地内》设置洗轮槽》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轮槽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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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
》 (六)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 (七《)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
!(,八)限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机—械设备;
!(九)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 :(十)?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得低于2000目】/100《厘米2)或防尘【布;:
: :。 (十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和清理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方式禁止高!空抛洒;
【 (十二)—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十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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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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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 , (二)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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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区域应采用!。硬,质封闭围栏高度【。不低于2.0—米除不具备条件进】。行洒水喷淋或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外:施工单?位应对拆除部—位进:行洒:水喷淋降《尘拆除施工中禁止从!高处:。抛洒建筑垃》圾
《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房屋爆—破拆除施工》或房屋主体拆除施】工
《 : 鼓励施工单位采】取机:械化拆除《方式缩短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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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 (一?),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地面应》硬化处?理;
(】二)采用围》墙、围档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其他《防尘:设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四)?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尘网:。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应当构筑》围墙或在废弃物堆】表面种植植物—;,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 ?。。(六)出口处设【车辆:清洗专用场》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 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保洁等级为一—级的道路至少每2日!冲洗1次鼓励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周边五公里范围内】道路冲洗《应当采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要—做好尾水供水—工作;
》 (二》)城市快速通—道、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其他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修!复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修?。复尽量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 , (一)城—市,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当进行—。绿化避免《泥地裸露《
(—二)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 (三)》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种植土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四)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具备—条件:的在绿化《用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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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实施联合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市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 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定,期通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扬尘污染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
第十七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本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和保《洁作业技术》规范定期考核—范围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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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等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处置或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超载、超《速,、遮挡车牌的—由市公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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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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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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