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了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等)施!工、房?屋拆迁、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 —市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条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公共场《。所,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市园林】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植物栽种和养!护,、裸:土的绿?化和:铺,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方案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作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概(预)算》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评要求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开工条件的场地【并,保证相关防尘—污染资金落实—到位  》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连同其】他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工地》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作业记《录台帐、费用列【支计划和使用—清单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其余】地区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档围《档的材?。质、:色调应当《。统一并?。保,持整洁且不》得擅自占《道;   — (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  (三)施工工】地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四:)施工?工地内设《置洗轮?槽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轮—槽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五)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 !   (六)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七)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   》 ,(八)限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机械设备;—   《 (九)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 ,  (?十)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得低于—2000目/—100厘米2)【或防尘?布; ?    《(十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和清理》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方式禁止高空抛洒】; :  :  :(十二)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十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    (一—)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   (二》)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九条【 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区域》应采用硬质封闭围栏!高度不低于2.【0米除不具》备条件进行洒—水喷淋或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外施工单!位应对拆《除部位进行洒水喷淋!降尘拆除施工中禁止!从高处抛洒》建,筑垃圾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房屋爆破拆除施!工或房屋主体—拆除施工   】  鼓励施工单位】采取机械化拆除【方式缩?短作业时间 第十!条 :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地面应硬》化,处理;?    (二)采!用围墙、围档—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其他防尘设施;】 ,。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    《(四)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尘网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应当构筑》围,墙或在?废弃物堆《表面种植《植物;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 ,(六)出口处—。设车辆清洗专用【场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 ,    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保洁》等,级为一级的》道路至少每2日【冲,。洗,1次鼓励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周边五公里范】围内道路冲洗应当】采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要做】好,尾水供水工作—;   》 (二)城市快【速通道、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其他—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 —。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修复】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修:复尽量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  (一)城市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当进行绿化】避免泥地裸露 】   (《二)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三)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种:植土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四)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具备条?件,的在绿化用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十四条 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实施联】合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市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 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定期通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扬《尘污:染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 第—十七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本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和保洁—。作业:技术规范《定期考核范围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九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等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处置或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超载、超速》、遮挡车牌的由市公!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第二十一》条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