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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及六《圩镇、东江镇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
》市,发改委、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规委、统计、税务、!价格、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城区民政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复核等】工作
?。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公!有住房单位》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第】六条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第七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属于!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支付租金;超【出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市场标【准租:金支付租金
【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所必须支出】的维:修费、管理》费进行测算提出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 , 租赁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统计?部门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城区:所辖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实《物配租但其常住户】口所在镇范》围内无廉租住房房】源的采?取,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第,八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金核—减,。
: 核减面积按!照租:。住公有住《房的面积计》算但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核减面积少于】。保,障面积标准的对【差额部分发放货【币补贴
第九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平均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低收《入家庭?标准以不超过城区】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 (一)》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三)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 (四)—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五)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八)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包括:
》
(一)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二)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清理腾空并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建规委、!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房】源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配》租廉租住房》数量:及申请受理公—告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
,。第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安排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每年年终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报送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决算
】第,五章 申请与核【准
第二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
— (二)无房户!;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包括六圩镇、东】江,镇的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或者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 (四—)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
,违法生育的家庭须】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落实节育措施【。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实物配】租,
—。(,一)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
?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三》)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家庭
第】二十:三,。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
》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或者—救助证明《;
:
2、【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证明【;
? ,。 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职工年收入【证明;
》。 ? 4、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和收入证明;
】 5、其【他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材料—
《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婚育、!节育状况证明;
! 《(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
— 《(,四)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五)属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一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 审查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等—在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者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为审查!合格,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城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时将审核《结果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布:。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以及保障方式!等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已,登记为货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并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
— , :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自收到!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七条 对!已登记为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实行轮—候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少于或者!等于配租《廉租住房《数时申请《家庭即?为廉租住房承租【人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多,于,配租廉租住房时在】优先:安,排第二十二条所【列家庭?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家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其常住】人口数确定承租住】房户型?再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房号在实》物配租未能实施【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已轮候获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四)—租赁期限;
—。
: (《五)房屋维》修责任;
》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注销其》登记
?
第二十八条 合同!到期后需要继续租】住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的1个月—内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承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回?廉租住房
》
第二十《九条 已登记为租金!核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 承担》。租金核减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统计相关核!减情:况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及时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二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 (一)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动情况;
》
(二)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年,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的变动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由【城,。区民政部门核查后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区民【政部门的核查意【见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采,取,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者保—。障方式等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协!。议,。约定停止发放—或者调整《货币补贴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或者【调整租金核减
【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二)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者住房面积】增加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三)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四?)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因病住—院除外);
【。 :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七)!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
?。 :(八)发生违—法生育行为未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
第三《十,四条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再具—备,实物配租《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出的退出廉租】住房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腾退住房, 腾退期!间按成本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腾退!期间届满仍不腾【退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提起》诉,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按市场价收】取腾退期满后的租】金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登记?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登记:责令限期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企业单》位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于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审核《、轮候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相,关概念定义》
: (一)【本办法?所称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 (二)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包括
】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
】 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 3、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4、劳务报【酬所得;
! 5、?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 ?6、私有住房的拆】迁补偿款;
】 7、》家庭存款(含银行存!款、现金《借出款等)和有价证!券等:;
:
》8、因继承所得【;
》 9、其他所【得
《 (三)—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的认定
【 1、核心】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核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年【收入的户内人—口应包括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等: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河池》市城区?或,。者不:在河池市《城区实际居住—生活除外
》
《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已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也可以》拆分成几个家庭【分别申请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
? : 3、申请家庭】无房:家庭成员分别落【在集体户《口、:居委会或亲朋好友】处的:视为一个《家庭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作为《申请家庭单》独申请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在填写河池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监护人姓!名与申请家庭之【。间,的关系,其监护【人不列入其家庭【成员
】5、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 (四)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与服【务工作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有—。。备案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五)本》办法所?称标准租金是指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三项因素—构,成
【(六)本《办法所称成本租【。金是指按照出—租房屋?的经营成本确定【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构成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7月2》6日发布的河池【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0】6〕:154号《)同时废止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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