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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及六圩镇、东】江镇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规委、统计、税务!、价:格、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城区】民政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复?核等工?。作,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公《。有住房单位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 第六条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 第七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     属于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支付租金;超!出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市场标?准租金支付租金【  ?  :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所必须支—出的维修费、管理】费进行测算提出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租,赁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统计《部,门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城区:所辖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实物配《租但其常住户—口所在镇范围—内,无廉租住房房源的】采取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第八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金】核减   — , 核减面《。积按:照租:住公有住房的—面积:计,算,但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核减】面积少于保障面积标!准的对差额部分【。发放货币《补贴 第》九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平—均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低收入家庭标准!以不超过城区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 ,  :。 (:一)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三)《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四)《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五)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八)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包?括:   —  :(一)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 (二)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清理腾空并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建规委、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  :  :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房源!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配租《廉租住房数量及申】。请受理公告 —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安排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每年年终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报送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决算 第五章 】申请与核《准 第二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   《  (二)无房户】; :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包括》六圩镇、东江—镇的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或者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   (四)—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 ,违法生育的家—庭须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落实节!育措施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实,物配租   【  (一《)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  :。(三)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家庭! 第?二十三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或者救助《证明;?     2、】。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证明; 》     》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职工年收入】证明:;     4】、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和收入证】明; 《    5、—其,。他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材料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婚【育、节育状况证【明; 《。  :  (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 :     (—四,)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五)—属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六)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一【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审,查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等在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者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为审查合格!,,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城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时将审】。核结果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布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以及》保障:方式等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已登记为》。货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并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  《   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自收】到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七—条 对已《登记为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实,行轮候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少于或者】等于配?租廉租住房》数时申?请家庭即为廉租住】房承租人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多于配租廉】租,住房时?在优:先安排第《二十:二条所列家庭—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家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其常住人口数】确定承租住房—户型再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房:号在实物配租—未能:实施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已轮【候,获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八条 》合同到期后需要继】续,租,住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的1个月内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承!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回?廉租住?房 第二》十九条 《已登记为租金核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承担租金核》减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统!计相关核减》情况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及!时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二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动情况?; :     (二【)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年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的变动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由城:区民政部门》核查:后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区民:政部门的核查意见】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采取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者?保障方式等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协议约定停【止发放?或者调整货币补贴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或者调【整租金核减》 ,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 (:二)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者住房面》。积增加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   (《三)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  (四)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 : ,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因病住》院除外);》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  (七)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  (八)发生违】法,生,育行为未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 第三【十四条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再—具备实物配租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出的】退出廉租《住房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腾退住房, —腾退期间按》成本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腾【退期间届满》。仍不腾退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提起!诉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按市场价《收,取腾退?期满后?的租:。金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登?记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登记!责令限?期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企业单位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于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审核、轮候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相关概念【定义 《  :  (一)本办【法所称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     (二)】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包括  】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     —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3、】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4、劳务报!酬所得;   】  :5、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 6、私有住房的】拆迁:补偿款;   】  7、家庭存款(!含银行存《款、现金借出—款等)和有价—证券等; 》     8—、因继承所得—;   》  9、其他所【得     (三!)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的认定》   《  1、《核心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核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年收—入的户内《人口应包括》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等: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河池市城区【。或者:不在河池市城区实】际居住生《活除外    】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已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也可以拆分成几个!。家,庭分别申请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     3【、申请家庭无—房家庭成员分别落】在集:体,户,口、居委会或—亲朋好友处的视为】一个家?庭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作为申请【家庭单独申》请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在填《。写河池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监护】人,姓名与申请家庭之】间的关?系,其监护人不列】入其:家庭成员 —    5、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四)!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与【服务工作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有备案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五)本办法所称【标准租金是指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三《。项因素?构成:     (六)!。本办法?所称:。成本租金是指按照】出租房屋《的经:营成本确定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构】成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7月26日!发布:的河池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06〕154号!)同时废止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