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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池:。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及六圩镇—、东江?镇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 市发改委、—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规委、》统计、税务、价【格、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
: :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城区民政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复核等【工作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公有住【房单位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
第六条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
第七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属于】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支付租【金;超出《配租面?积部分由《承租人?按照市场标准租金支!付租金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所必须【支出的维《修费、管理费进行】测算提出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租赁》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统计部》门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城区所辖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实物配租但其常【住户口所在镇范【围内无廉租》住,房房源的采取—货,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第?八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金核》减
《 核《减面积按照租—住公有住房的面积】计,算,但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核减面》积少于保障面积标】准的对差额部分发】放货币补贴》
第九《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平均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低收】入家庭标准以不【超过城区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一!),。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三)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四)!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五)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八)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包括:
【 (一)—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二:)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四!)清理腾空并—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建规委、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 ,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第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房源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配:租廉租住房数—量及申请受理公【告,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
第: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安排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每年年终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报送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决】算
第五章— 申请与核准—
,
第:二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
【 , (?二)无房《。户;:
,
《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包括《六圩镇、东江—。镇的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或者在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
违:法生:育的家?庭须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落实节育【措施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实!物配租
!(一)?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 :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三)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家庭!
:第二:十三: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
!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或者救?助证明;
— 2、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证明;
》。
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职工年收入【证明;
》。 4、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和收入证明;—
? 5、》其他:。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材料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婚育】、节育状况》证明;?
》 (: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
【
, ? (四)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五【)属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一?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审查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等在!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者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为审查合!格,: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时将!审,。核结果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布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以及!保障方式等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已登记为货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并: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
! 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自收到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注销其登记》
,
第二?十七条 对》已登记为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实行—轮候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少于或《者等于配租廉—租住房数时申请【家庭即?为廉租?。住房承?租人已登《记的申请家》庭户:数多于配租廉租【住房时在优先安【。排第二十二条所列】家庭的?情,况下其他申请家【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确定—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其常》住人口数确定承租】住房:户型再?。。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廉租—住房:房号在实物》配,租,未能实施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已轮—候获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 ?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四)租赁期限【;
:
: ?(五)房屋》维修责?任;
》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 ,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八条 合同到期】后需要继续租住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的—1个月?内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承?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退回廉租住!房
:
,。第二十九条》 已登记为租金【核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承!担租金核减》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统计相关核减情况】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及时掌—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二【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动【情况;
!(二)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年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的变动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所辖】的城区民政部门由】城区:民,政部门?核,查后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区民《。政部门的《核查意见《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采取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者保障方—式等相应措》施
第三十三【条, 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协议约?定停止发放》或者调整货币补贴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或者调整【。租金核减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二)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者住房面积增加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的;
《
(三【。)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四)《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因病住院除外)【;
—。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七)】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 (八)发生】违法:生育行为未》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
【
第三十四条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再具备【实物:配租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出的退出廉租住【房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腾—退住房, 腾—。退期间按成本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腾退!期间届满仍不腾退】的,: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提:起,诉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按市场价收》取腾退?期满后的租金—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登记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登记责令限【期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企业单位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于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审核、轮候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相【关概念?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二:)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包括
《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
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3!。。、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
5、【。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6】、,私有住房的拆—迁补:偿款;
《
《。 7、?家庭存款(含银【行存款、《。现金借?出款等)和有价证】券等;
《
8、因】继承所得;》。
: : 9、其他—所,得
(】三)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的》认定
— 1、核心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核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年收入《的户内人口应包括】夫妻: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等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河—池市城?区或者不在河池【市城区?实际:。居,住,生活:除外
《 ?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已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也可以拆分成几】。个家庭分别》申请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
3】。、,申请家庭无》房家庭成《员分:别落在集体户口【、居委会或》亲朋好?友处的视《为一个家《庭
》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作为申请家》庭单独申请》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在填写河池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监护人姓!名,与申请家庭之间的关!系,其监护人不【列入:其家:庭成员
!5、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四《。)河池市金城—江城区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与】服务工作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有备】案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五)本!办法所称标准租金】是,指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三《。项因素构成
【 (六)本】办,法所:称成本租金》是指按照出租—。房屋的?经营成本确定—的,租金标准,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构成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7:。月26日发布的【河,池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河政办?发〔:2006〕154】号)同时废》。。止,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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