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构件外形尺寸
13.3.2 H型钢断面形状不符合要求的,应采用冷作方法矫正,不适合采用冷作方法矫正的构件,也可采用火攻方法矫正。
13.3.3 表13.3.3中的“腹板局部不平直度(f)”的定义:因腹板鼓曲变形在其纵向符合正弦波规律,因此鼓曲度“f”的定义应是正弦波的单向波幅,即:以腹板中性面为基准线测量鼓曲度,按此定义的鼓曲度符合腹板变形后的力学特征,用做验收标准更为科学。
13.3.5 压型金属板的尺寸偏差通常对安全性没有影响,由于板的面内刚度很小,叠放加卷曲包装、运输和搬运可能会改变板在全自由状态下的宽度。这并不影响板的使用,只需在铺设到位后,保证板的覆盖宽度偏差符合要求即可。由于原材料残余应力或加工工艺的影响,压型板成型后,平整区和自由边可能出现连续波浪形变形,影响外观和搭接处防水。为此,规定局部区域(0.1m范围)最大偏差不大于2mm,相当于局部面外弯曲变形小于1/50。本条文规定的偏差适用于目前广泛使用的冷轧钢板、不锈钢板、镀层钢板、铝板以及铝锰镁板等各种金属板。
13.3.6 金属泛水和收边件对房屋外观影响较大,应保持平直,不允许有褶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