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22-2015 建标库

8.2  柱间支撑系统

8.2.1  屋面钢斜梁多跨连续时,连续跨内屋面横向支撑可以形成横向水平放置桁架,柱间支撑是水平放置桁架的支座。设置柱间支撑的内柱列的距离一般不宜大于60m。吊车支撑的柱间支撑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不延伸至屋面。

8.2.2  在同一温度区段内,门式刚架纵向支撑系统的设置应力求支撑形式统一,不同柱列间的支撑抗侧刚度与其承担的屋面面积相匹配。在同一柱列刚度差异大的支撑形式,不能协同工作,造成支撑内力分配不均衡。引起在支撑开间的相邻开间内纵向杆件产生附加内力。

    每个柱列承受柱列两(单)侧临跨中线围成范围内的山墙风荷载或按屋面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的地震作用。

    在同一柱列上为单一支撑形式的情况,假定各支撑分得的水平力均相同。

    若无法实现不同柱列间的抗侧刚度与其承受的风或地震作用相匹配,应进行空间分析,以确定内力在各列支撑上的分配。

8.2.3  交叉支撑一般选用张紧的圆钢或钢索,当支撑承受吊车等动力荷载时,应选用型钢交叉支撑。

8.2.4  框架柱支撑工作平台、大的工艺荷载、吊车牛腿荷载以及低屋面时,在这些连接点处应对应分层设置支撑点。

8.2.5  下部支撑布置间距过长时,会约束吊车梁因温度变化所产生的伸缩变形,从而在支撑内产生温度附加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