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13-2010 建标库

9  配电网二次部分

9.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9.1.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速动性的要求,继电保护装置宜采用成熟可靠的微机保护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的有关规定。

9.1.2  高压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110kV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宜根据表9.1.2的规定经计算后配置:

       2  保护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满足纵联保护通道可靠性的要求,应采用光缆传输通道,纤芯数量应满足保护通道的需要;

       2)每回线路保护应有4芯纤芯,线路两端的变电站,应为每回线路保护提供两个复用通道接口。

9.1.3  中、低压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宜按表9.1.3的规定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