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13-2010 建标库

5.2  供电分区

5.2.1  高压和中压配电网应合理分区。

5.2.2  高压配电网应根据城市规模、规划布局、人口密度、负荷密度及负荷性质等因素进行分区。一般城市宜按中心城区、一般城区和工业园区分类,特大和大城市可按中心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和工业园区分类。网络接线与设备标准宜根据分区类别区别选择。

5.2.3  中压配电网宜按电源布点进行分区,分区应便于供、配电管理,各分区之间应避免交叉。当有新的电源接入时,应对原有供电分区进行必要调整,相邻分区之间应具有满足适度转移负荷的联络通道。